1911年农历五月初十,纪宅。
偌大的府邸极其新,前几日刚重新装潢了。
这一天天全府上下一派喜庆之极,红灯笼红纱红布幔,红烛红油红双喜……鸟雀在新的院子里四处欢欣地蹦跶,门外传来连绵不断的爆竹声,把众鸟惊飞上天探个究竟。
只见大宅邸的门口迎来一支刚从新娘子家迎亲回来的迎亲队伍,锣鼓喧天,红色的炮仗纸满天飞屑。
纪奉宣照着传统骑在一匹漂亮的棕红马上,穿着鲜色的喜服,戴着招摇的新郎冠,胸前配了一条大红绢花,面无表情甚至可以说是严肃着张脸,回到了自己的府邸之前。
队伍在府外大门停了下来。
纪奉宣翻身利索地下马,只头也不回地要进门去,丝毫不顾身后的花轿里还有一人。
“少爷、少爷!”
纪贞匆匆拦住他,压低了声儿。
“您得把新娘……得把何小姐接出来!少爷,咱们生气归生气,脾气可不能在这儿闹!您得知道老爷正在里头等着看您娶亲呐!还有宋老板也……他也在里头,等着您呐!”
纪奉宣的面色顿时煞白。立在原地攥紧了拳头,随即回过头去走向花轿。
他把着那朵红绢花的绸子走进了府邸。
他不管那新娘,步子迈得大,新娘在喜婆的搀扶下牵着红绢花的另一头绸子走得匆忙,终于是好不容易走到了终点,双双都停了下来。
纪奉宣在跨进礼堂时恨不得把手里的绸子丢掉。
宋迟相站在礼堂的一边,拧着抹不大苦的笑看他走来,眼角却极红,比他手里那封红色的喜帖还要红。
他恨不得不顾一切,冲上去便将人抱走,便如此这般私奔,私定终生,肆走天涯,不管他世俗如何。
他向宋迟相走去时,竟生出幻觉来——
这许是他同宋迟相的婚礼?应是西式的,那他便是新郎,自己才是新娘位了……
可如若真能如此,当新娘位也值了。
只是现实又把他从这梦里扯了回来,纪贞在一旁暗自戳了戳他,他才将目光从宋迟相身上收回,严着张俊脸看向主位上的他爹,却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情愿。
他又放慢了脚步,突然后悔方才置气地走这么快,如今又那么快地便要拜堂,和一个自己不爱、甚至没有任何感情的女人结婚成亲。
最终还是走到了该走的地方,停到了该停的地方。
他只觉自己突然聋了,什么也听不见,只能看见宋迟相开合的唇,却闻不见他的说辞。
他诚挚地希望宋迟相要说的前句再多些、再长些,即便是天荒地老也未尝不可。
他那一段时间听不见周围,突然希望自己是个诚恳的宗教信徒,这样是否自己的心声便能被神所听到?
可他又听到了声音,让他逃避现实的时间太短仿若转瞬即逝,宋迟相的话突然变得刺耳又尖利,似刀——
“一拜天地到永久——”
他制不住自己的身子,往前拜天地而去。
“二拜高堂同携手——”
他身子不听使唤地,顺着眼前的他爹的笑,牵着手里那一段绸子拜了下去。
“夫妻对拜——共白头——”
宋迟相唱了十几年的戏,唱念的本事全用在了今日。只是这最后一句他不知怎的,也差点儿使不上劲儿去喊,只晓自己喉咙有刺,哑着嗓,硬撑着,念完了他作为证婚人的词儿。
一永久,二携手,三白头。
这纪奉宣曾许他的词,如今即便是喊着口血,也该还回去。
“礼成——”
该还回去了。
那一日正值春末夏初的时节,不闷,不湿,只温温和和地,随性地落过一场小雨。风拂过颜色渐深的柳堤,生灵万物寻地筑巢,稻田里正开始拔节孕穗。
不闷的,也不恼人。
只是似乎愁绪有点多,如三、四月风起柳絮杨絮漫天飞,不知落在谁人心上,再添一份沉重。
栖相居外的院子里,前夜里的雨珠仍留,沾湿了酒红色的玫瑰花圃。
——
1940年,农历三月十五,西敬城琥珀街112号,这里坐落着一间约八百平的屋子,在当地带院子的住户来算并不大,却也不便宜。
余琼安托景陌潇替他找的房子,说是不喜欢小洋居,他同玉秋一道住,寻个有中央大院的屋子便是。
屋子的原主人正巧要搬新居到南敬城去,一听闻是安楠问他这屋子,恨不得直送了。
余琼安笑着推脱,付了十万元。
价不便宜。
他这些年名声蹿得快,也蹿得高,每一场戏的票都在半天之内被抢光,收支早已不成问题。他存的钱足够他买两间纪宅这么大的屋子了,或是建一间纪宅这么大的,再好好装修一番,倒也绰绰有余。
只是只有他同玉秋一道住,只时不时招待一下乐班子的师傅们,或是招呼一下来访的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