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第三十一章
在陈煜礼一点点接近的过程里,俞晚歆其实是想立马逃走的。没错,是演戏,是借位,不是真的,两个人的嘴唇不会碰到一起,可是看着陈煜礼好看到让人失语的脸逐渐放大,连睫毛的微微颤动都尽收眼底,心跳还是在漏掉几拍后不听使唤地猛跳了起来。
怎么办?要逃吗?
不行,不能逃,逃了就等于变相承认她喜欢陈煜礼。她不喜欢陈煜礼,绝对不喜欢陈煜礼,也不可以喜欢陈煜礼。为什么不可以呢?
因为她们吵吵闹闹,插科打诨,针锋相对,对对方从小到大的糗事如数家珍,以胜过对方一筹为己任,就这样走过了二十六个春秋冬夏。一起看过烟火四散人间,看过雪落银装素裹,看过黄昏落日熔金,看过远山烟波浩渺。
她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堆雪人,第一次去游乐场,第一次六一儿童节上台表演节目,第一次拿到小红花,第一次吃到酸到掉牙的橘子,第一次不小心弄丢了手里的气球...e.e
第一次逃课,第一次气喘吁吁跑完八百米,第一次作为优秀学生在国旗下讲话,第一次参加唱歌比赛拿到金奖,第一次因为没有考好崩溃大桌…她人生里每个稀松平常,每个值得纪念,每个盛大,每个普通,每个熠熠生辉,每个平平无奇,每个浓墨重彩,每个惊鸿掠影的瞬间,陈煜礼都陪在她身边。
陈煜礼包容她所有的无理取闹,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无心之言,了解她稀奇古怪的喜好,配合她天马行空的心血来潮。她开心心的时候比她还要开心,她难过的时候使出浑身解数也要让她笑出来,告诉她没关系,还有他在,不用担心,交给他就好。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她最坚实的依靠,会毫无保留对她好,永远坚定不移地选择她。
这么好的陈煜礼,她怎么能不喜欢上呢。
她当然喜欢陈煜礼,特别特别喜欢。
悸动与欢喜的种子其实在很久很久之前早就埋了下来,只是迟钝又不服输的她没有察觉也不肯承认罢了。
喜欢上陈煜礼就是小狗吗?
就算全世界只剩下陈煜礼也不会动心吗?
这些都不过是她用来掩盖真心的谎言。
谎言里全是真心,真心里却容不下一丝谎言。傻不傻啊俞晚歆,明明全世界你最喜欢的就是陈煜礼了。所以她最后没有逃,就这么缓缓闭上眼,卸下了所有的伪装,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翻涌的感情,在年少至今聚集的所有欢喜里等待着吻的如期而至。那薄如蝉翼的距离,带着温热气息的柔软唇瓣若即若离,似是有一瞬相触又马上逃离,像极了陈煜礼对她的心思。
控制不住被吸引,却因为太过珍惜而在快要触碰时胆怯收回。试探,怀疑,害怕,不甘,躲闪,悸动,炽热,欢喜,爱意,把暗恋泡成了一杯升腾着气泡的柠檬水。
有酸,有甜,有苦,有涩。
有香樟海里的蝉鸣不止,有灌满校服的夏风,有把身旁人眼眸映衬得流光溢彩的烟火,有落在并肩而行之人头顶的清辉。有她,有他。
年少至今聚集的所有勇气从背后推着陈煜礼,解开深藏的爱意,带着惶恐与期许问出了那句:“我可以亲你吗?”
而俞晚歆虽未言语,但闭上的双眼和没有躲闪的身躯已经给出了坚定且唯一的答案。
吻,如期而至。
像是远山飘来的云里落下的雨般,轻柔,朦胧,细腻,绵延。先只是若即若离的摩挲,湿热的气息从唇周一点点将她的唇瓣包裹,随后轻轻含吮,舔舐,酥酥痒痒的触感惹得她如受惊的初生小鹿般瑟缩了一下脖颈。想逃。
后脑勺却被宽厚的手掌撑住,没有了躲闪的空隙。待她终于逐渐适应了节奏后,平儿缓的涓涓细流在被引诱着撬开贝齿时开始变得湍急。舌尖不经意刮擦而过的上颚出传来一阵触电般的酥麻,细微的战果瞬间蔓延至头顶。
从未接过吻的她被这奇异的感觉扰乱了气息,下意识又要逃,却听到了从滚烫喉间溢出,像是掺进了无数细小砂砾的低哑一声:“别躲,伸舌头。”她不敢睁开眼睛去看,只得颤颤巍魏伸出舌尖小心翼翼试着迎合,相触的瞬间就又惶恐地收回,可她越是想逃,就被纠缠得越紧。灵巧柔软的舌食髓知味,在她的口腔里肆意攻城略地,厚重急促的呼吸声和粘腻的唇齿交融声刺激着感官,摩挲着鼓膜。脸颊灼烧,唇边泻出了一声难耐的娇吟,手指蜷缩在沙发上留下了暖昧的痕迹。
脑中如春日漫天飞扬的绵密柳絮般杂乱,身体里的隐秘欲望升温冒出点点火星。
原来与喜欢的人接吻是这般的感觉。
好舒服,她好喜欢。
想要更多,想要更近一步,想要陈煜礼。
其实陈煜礼原本只打算蜻蜓点水就收手,但所谓的矜持与理智在触碰到唇辩的瞬间就荡然无存了。
由于害怕俞晚歆一直没有敢睁开眼睛,并不知道眼前人平日清明澄净的眼眸里如今被裹上了怎般浓烈的欲色与占有。陈煜礼在忍耐,忍得很辛苦。
忍到晶莹的汗珠从额间滑落至下颌,摇摇欲坠,随后滴入了欲望的深海。可心心念念之人就在眼前,又要如何去忍。他喜欢俞晚歆,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