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有米粮食铺。
此次签合同,司马辰、魏彦卿以及林紫苏,三人在二楼详谈。
魏彦卿是因为意外机缘认识林紫苏的。
在暗卫把有米粮食铺做一番调查,他便得知背后主子是南朝国丞相府的人,于是安心准备和有米粮食铺签订了买卖粮食合同。
所有的粮食只与一个官家的人打交道,薄利多销也好过走零售。
只需要跟林紫苏打好交道,其他零售的事情就与他们东阳国无关了。
量大直接走批发商路线,省时省力省心。
此时冬季,市场紧缺粮食,林紫苏按比批发价优惠的价格签订收购了粮食的合同。
合同中明确说,无另外协商,所有明年产的新粮都运送到长安城有米粮食铺。
经双方友好协商,明年所产的粮食可运送其他指定地点。
按合同约定,签了合同后,有米粮食铺得在十日内支付20%的定金。
收到一半粮食后,再打款30%,至于尾款,则在全部粮食都验收入库后再支付。
运送粮食,则全程交由魏彦卿负责。任何风险,与购买方有米粮食铺无关。
这是三人详谈的优惠到不能再优惠的合同了。
司马辰曾跟魏彦卿打过交道,都知道彼此身份,都是两国位高权重的人,这笔买卖自然顺理成章地合作。
如果失信于人毁了合作关系,那么就会上升到两国邦交的利益。
……
今天林紫苏谈了笔大买卖,心情好。
夜深人静。
她忍不住哼起了歌:
“你知道吗
爱你并不容易
还需要很多勇气
是天意吧
好多话说不出去
就是怕你负担不起
你相信吗
这一生遇见你
是上辈子欠你的
……
一路上有你
痛一点也愿意
……”
人生在世,必须想得远,看得远。
只在长安城开个小小的粮食铺,饿不死,却走不远。
天子脚下,多得是有权势的人。
背后没有更有身份地位的人做靠山,做盟友,很容易被人恶搞使坏。
做生意讲究诚信,信守承诺。
不能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
———
西市菜市场附近的一座宅子。
租户王鹏达正根据林紫苏的建议,为年后将房子租出去给考生做准备。
每个院落的房间搞了个大通铺,相当于合租。
把招租科举考生的通知贴在宅子门口,还贴在语花胭脂铺门外,还免费提供早膳。
为了有学习氛围,只租给要科举的考生,租金比住在客栈要便宜。
按月、按周、按日计算租金皆可,按周要便宜几文钱,按月则更优惠些。
如此,就把招租的事情宣传出去了。
当有外地较穷苦出生的考生前来,也可以找到一两地好住处。
长安城的热闹随着过年越来越近,氛围越来越浓。
置办年货的人,购买新衣服的人,购买首饰、胭脂花粉的人……街上摩肩接踵。
商家们一年到头就盼着过年这段时间能多挣点钱,自然早出晚归忙着生意。
不同于其他官家贵女们购置新衣服,林紫苏把街上的好几款烟花都买了。
婉青不解地问道:“小姐,怎么突然买这么多烟花?”
“玩儿呗。姐姐我十几年没玩过烟花,今年过年肯定要好好玩啊。”林紫苏想也没想就回道。
十几年没玩烟花,是因为在现代的时候,只有几岁的林紫苏曾跟表姐玩过一次烟花,便再也没玩过了。
好不容易来到古代,过年氛围如此浓郁,当然得好好玩玩烟花,重温童年美好时光。
此时的林紫苏,言语中有稚嫩,也有小女孩的清纯可爱。
而这一切,都落在了暗自保护林紫苏的周五耳中,消息也传入了司马辰手上。
相比往年,今年的烟花卖的尤其好,商贩们刚拿出来销售,就被人买了。
买这些烟花的人,必有辰王府的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