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狻猊(2 / 4)

一个男人低声道:“夫人,都已经处理妥当了。”

夫人将玉佩塞到女儿手中,催促道:“你们快走吧。”

晨曦突然跪在地上磕了个头,哭道:“女儿不孝。”夫人背过脸去,不耐烦地挥手道:“快走,快走,别磨蹭!”

夫人听到脚步声渐远,回过头来,已是泪流满面。

伯益一瘸一拐地跟着晨曦走到院外,发现有一个中原男人站在月光下,手中牵了三匹马,十余名犬戎兵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石屋前面,居然是一片浩渺的水域。伯益后来才知道,这片水域名为沈渊,犬戎人视之为圣湖,平时饮水、饮马、洗衣、洗澡、做饭等,一切日常用水皆源于此。

石屋距离犬戎中军大帐不到一里,三人并不说话,飞身上马沿着水岸向西缓步驰行,待走得远了才敢策马狂奔。大约行出了二三十里,大湖早已被甩在了身后,一条数丈宽的大河横亘在面前,跑在最前面的中年男人突然勒

住马:“吁——”

晨曦紧随其后,也勒住了马,问道:“黥叔,怎么不走了?

黥叔没有答话,待跑在最后面的伯益也赶了上来,才道:“公主,犬戎兵嗅觉敏锐,我们得分道而行。我向尸胡山方向走,你和公子一路顺恒河而上,但行百余里便可至杜父山,穿过杜父山顺峡谷南行可至华胥都城平阳,你们绕过平阳,然后再寻路回东夷。”说着,他将一包东西丢给伯益,道:“公子将这套新衣换上,旧衣给我。”

尸胡山是犬戎通往东夷最近的一条路,经杜父山再过平阳,相当于绕了一个大圈子。黥叔此举,是打算只身引开犬戎追兵,让他们顺利逃脱。伯益自然明白其中道理,他二话不说,滚下马背当场便脱下身上的衣服。虽然此时中原已春暖花开,但这是塞北苦寒之地,犬戎人夜间尚且烧牛粪取暖,伯益赤身裸体,顿时被冻得体如筛糠,连忙将黥叔给的新衣服穿上。

晨曦丝毫也不避讳,看到伯益滑稽的样子,反倒咯咯直笑。伯益刚才精神紧张,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体被女人看了个遍,不禁臊得面红耳赤,幸亏是在晚上,看不清楚。黥叔也不管这些,将伯益脱下来的衣服缠在自己身上,策马而去。

伯益跟着晨曦骑马跑了一夜,骨头都快散架了,但是逃命要紧,所以一声不吭地咬牙坚持。眼看天色越来越亮,四周仍然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他心里不免生出一丝绝望。恒河变得越来越窄,最窄处甚至还不足五尺宽。胯下的马也已筋疲力尽,越跑越慢,几乎已经是在小步慢走了。

前面又出现了一个大土丘,伯益担心自己爬坡爬到一半就会滚下马来,因此有些犹豫不敢策马上前。晨曦站在坡顶,回头看着自己未来的夫君,喊道:“快上来啊,我已经看到杜父山了。”

伯益闻言,又鼓起了勇气,两腿一夹马背,催动它小跑着上了土丘。果然,站在丘顶看到远处有一处山峦,应当就是黥叔说的杜父山,心中不由得安稳了许多。事实上,所谓望山跑死马,此处离杜父山尚有二三十里路程。晨曦跨下马背,由它去啃地上的枯草。她手搭凉棚,眼望东方,道“你知道吗?我娘说,我就是在破晓之时出生的,所以给我取名叫晨曦。伯益也翻身下马,顺着她的目光放眼望去,只见东边天际露着鱼肚白,下面云山间已是通红一片。那桃红色的云霞,既不浓重,也不清淡,极是让人赏心悦目。忽然,云霞的正中冒出一个太阳牙子,红艳艳的,好似一位含羞带笑的美丽少女,遮遮掩掩,总也不肯露出她的庐山真面目。天色越来越亮,红形彤的太阳冉冉升起,逐渐掀开了她的面纱,露出整个脸庞。突然,万道金光铺洒大地,整个吴戎大草原变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绚烂而又夺目。

伯益回头看向晨曦,只见她微闭双眼,伸展双臂,肆意沐浴着和煦的阳光,犹如一朵娇艳的牡丹花正绽放自己,以供看花人来品赏。伯益看得呆了,东夷王宫中美人不少,他却从未见过如此妖娆美艳的女子。东夷女子含蓄而淡雅,‘平日喜欢摆出一副羞怯之态,引得男人心生呵护之意;犬戎女子奔放而妩媚,天生具有勾魂摄魄的能力,最是能撩拨男人的心弦。

伯益已至舞象之年,且又身为王子,按理说对男女之事早已熟稔。然而,由于他自幼体弱,姑莱王后又看得紧,以至于从未敢品尝禁果,因此他直到现在仍是童子之身。不过,即使伯益是个青瓜蛋子,面对千娇百媚的晨曦,也按捺不住男人内心最深处的欲火萌动。他不由自主地走上前,一把将那柔嫩的腰肢揽在怀里,探头就去亲吻她的脸。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伯益脸上,将他打倒在地。晨曦一边擦着自己的脸,一边怒道:“你,你干什么?”

伯益被这一巴掌打蒙了,坐在地上捂着脸道:“我,我,我……”他此时是又羞又恼,“我”了半天,也没说出第二个字。

晨曦看到伯益狼狈的样子,却又转怒为喜,凑到伯益跟前,道:“喂,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伯益被她这一问,臊得满脸通红,更不知该如何回答了,索性低下头一言不发。晨曦拉住伯益的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