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丁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观点一、如果认为转化型抢劫中行为人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使用的暴力仅需要行为人有暴力行为不需要有实质性压制对方的结果的,由于丁某前行为构成盗窃,后行为采取暴力反抗,构成转化型抢劫。观点二,如果认为转化型抢劫中行为人为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毁灭罪证使用的暴力仅需要对行为人有暴力的行为又需要实质性压制对方的结果,丁某的暴力行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丁某的前行为构成盗窃、后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丁某构成坦白和立功;
本案中,丁某被群众制服和扭送公安局的行为不构成自愿如实供述罪行,不构成自首,扭送至公安机关,交代自己全部罪行的做法构成坦白,告知公安机关刘某曾将B打成重伤的事实,并提供了刘某的住址,刘某被抓获归案,由于刘某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丁某构成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