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延考刑法(9)(2 / 3)

风城 叶慕辰 4442 字 2023-03-13

诈骗罪党的想象竞合。

夏某请杀手郭某杀死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教唆未遂。郭某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陈某构成正当防卫的打击错误,有两种观点:按照合并说,陈某构成正当防卫,按照区分说,陈某对郭某构成特殊防卫,对宋某构成偶然防卫。

四、李某肇事系列案

材料一:李某系钢琴老师,受雇每周三次指导吕某钢琴,数月后产生感情,吕某说非李不嫁,希望18岁后结婚,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李某一直以为吕某15岁。

材料二:母亲赵某知道后去公安机关报案,李某发现办案警察是自己的同学刘某,给刘某10万元,刘某后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材料三:刘某后被调查,李某感觉要坐牢,准备自杀,在自杀过程中。由于煤气爆炸导致邻居死亡。李某逃跑过程中设计教训吕某家长,并邀约吕某私奔。

材料四:李某知道王某要去赵家盗窃,提前将赵家的门锁破坏,导致赵某无法关门,王某轻松进入赵家,李某希望赵某抓小偷反被小偷打,王某在逃跑过程中骑摩托车撞了行人张某,王某不顾其可能被后车碾压的危险逃逸。后张某被后车碾压致死,经鉴定,王某对本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试根据所学刑法知识全面分析本案。

材料一:分析,真实事件中客观归罪 ,构成要件的该当性,主观上实施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客观上实施了强奸罪。不满14周岁强奸罪,14-15负有照顾人员性侵罪。有情感依恋都算。

标答:李某构成负有照顾职责人员性侵罪,李某客观上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论,但有证据证明其主观上认为对方已经15岁,并且按照一般人的认识,有理由相信该未成年人已经15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李某作为对于吕某有教育职责的人员与其发生性关系,李某构成负有照顾职责人员性侵罪。

材料二:分析,该立案不立案构成徇私枉法,李某教唆;还构成受贿罪,受贿后徇私枉法从一重罪论处。徇私枉法的教唆犯与行贿罪想象竞合从一重罪论处。

标答:李某构成行贿罪和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从一重罪。刘某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从一重罪(法条的特别规定)

本案中,李某向刘某送10万元,属于采用非法手段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行贿罪并教唆刘某实施徇私枉法罪构成教唆犯,一行为触犯数法益,想象竞合,从一重罪。

刘某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构成受贿,是本该受到处罚的人逃避处罚构成徇私枉法罪,受贿后又徇私枉法的,从一重罪论处。

材料三:分析,过失致人死亡,危机公共安全,爆炸的结果加重犯。

标答:李某以爆炸的方式自杀却导致他人死亡,构成爆炸致人死亡;本案中,李某以爆炸的方式自杀,其本身自杀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由于使用爆炸的方式具有故意爆炸罪,导致邻居死亡,构成结果加重犯,构成爆炸致人死亡。

材料四:实行犯王某入户盗窃的未遂,李某片面帮助犯,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户内加重幅度量刑,李某不构成转化型抢劫,李某间接正犯的两种说法,利用说;则成立间接正犯;操控说;不成立间接正犯。

撞死人不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是后面的逃跑行为,系逃逸致人死亡。

标答:对于王某的犯罪有两种观点:一是,王某构成抢劫罪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数罪并罚;二是,王某构成故意杀人既遂和抢劫罪,数罪并罚。李某构成王某抢劫罪的片面帮助犯。

本案中,王某进入赵某家中盗窃,构成入户盗窃,被赵某发现后采用暴力手段将赵某打伤,构成犯意的升级,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入户抢劫,系加重情节。王某将张某撞倒后逃跑,将张某丢在机动车道路上,如果认为后续车辆造成碾压为高概率的事件,为正常介入因数,不中断王某的肇事行为和张某的死亡的因果关系,王某构成故意杀人既遂与前抢劫罪数罪并罚;如果认为后续车辆造成碾压系低概率事件,则王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和前行为抢劫罪数罪并罚。李某在王某实施盗窃过程中实施帮助行为,并利用王某将赵某打伤构成王某抢劫罪的片面帮助犯,比照实行犯,从宽处罚。

五、张某杀人案

付某听说家乡拆迁,想把已经在城市的户口转移到家乡。付某找到当地派出所所长魏某,给了10万元,魏某私自填写介绍信,付某违规迁入当地。后得到58万元拆迁款。

魏某被调查,付某害怕调查到自己,找到同学王某,王某是某县公安局张局长的情妇,付某给王某送了一套房,张局长请派出所所长刘某协调办事,刘某遂对此事不予调查。王某找古玩店老板张某联系,张某明知房子是王某收的好处费,仍然用一幅80万元的字画与其交换。

张局后来被调查,付某担心案发,遂找王某打听消息,王某希望付某拿出400万元活动经费,付某拿不出,感觉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