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刚蒙蒙亮,沈凌月一早起来,就开始在院子周围晨跑。
因为这具身体瘦弱得像竹竿一样,跑起来跟乌龟爬似的,慢吞吞地挪了一炷香的时间才移了几步远。
沈凌月停下来休息,擦了擦额角的汗珠,皱着眉头嘀咕道:“这身体怎么这么弱!简直太坑爹了!”
这具身体的年纪应该是十五岁左右,偏瘦,骨架较小,身形单薄,终归都是营养不良的锅。
“姐姐,你在干嘛呢?”沈凌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站在她背后喊道。
“我在锻炼身体啊。”沈凌月说道。
“锻炼身体?什么锻炼身体?”沈凌云好奇地追问,“你要锻炼身体为什么要在院子里跑呀?”
沈凌月耐心解释道:“因为只有锻炼身体,才能增加肌肉的张弛性,使肌肉更加结实、富有弹性和爆发力。而且跑步也能促进人体新陈代谢,使身体变得更强壮。”
沈凌云歪了歪脑袋,一副听不懂的表情。
沈凌月见状,也懒得多费唇舌,敷衍道:“总之你强壮之后就没人敢欺负你了。”
“原来是这样呀。”沈凌云恍然大悟,随即兴奋地拍起小手,欢呼道,“太棒啦!那我也要锻炼身体,以后我也要像姐姐一样强悍!”
“哈哈……好。”沈凌月朗声大笑,心情极其愉悦。
就这样,沈凌月每天早起锻炼身体,然后带着沈凌云在院子里跑圈儿、扎马步。晚上则继续修习内功,日子过得飞速,很快就过去一个月。
这一个月内,沈凌月除了锻炼身体,顺便把这副身体的基础锻炼提升了一番。
这段时间内,沈凌云每天跟在沈凌月身边,学到了很多东西。他比同龄人要聪慧得多,懂得也比较多。
而且他特别喜欢跟在沈凌月身边,跟着沈凌月跑步、练拳,练木剑,嚷嚷着他要学,沈凌月也很耐心地教导他,并且教他习字认书。
这一天,沈凌云正式启蒙读书,由沈凌月亲自指点。
“云儿,这首诗是《千古绝句》,念‘君欲乘风归去,惟愿蓬莱处处’。”沈凌月一边教,一边说道,“这句话是用来表示君主想要登临高山,看尽天涯美景,享尽人间荣华富贵;又表示君主对江山社稷的志向,想当皇帝。”
沈凌云睁大眸子,仔细听着沈凌月的话,稚嫩的脸蛋浮现出崇拜的神色。
他喃喃道:“姐姐懂得真多,我长大后也想跟姐姐一样厉害!”
沈凌月莞尔一笑,伸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云儿真乖。”
莲香则在一旁看着姐弟俩相处融洽,忍不住露出欣慰的微笑。
忽然,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响起。
沈凌月抬眸一瞧,就看到大门突然被踹开,几个丫鬟闯了进来,领头者正是赵妈妈。
沈凌月赶忙挡在沈凌云和莲香身前,警惕地瞪视着那些家丁,淡淡地问道:“你们要干嘛?”
赵妈妈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老夫人要来侯府住一段时间,明日早晨府内所有人都得去大厅迎接老夫人。”
“知道了。”沈凌月语气冷漠,“你还有什么事吗?”
“哼!”赵妈妈鼻孔轻蔑地哼了一声,把一袋子东西丢在地上,不屑地说道:“夫人仁慈,知道你们肯定没什么像样的的衣服穿,所以让我把大小姐不要的旧衣服给你们,免得你们明天脏了老夫人的眼。”
她说完,趾高气昂地扭腰离开,留下呆愣住的沈凌月和沈凌云。
沈凌月低头打量着地上那包袱。
这是件白色的棉布长裙,料子非常普通,但是款式新颖,颜色鲜艳,看上去还算漂亮。底下还有一件孩童穿的蓝色布衣。
“哇塞!姐姐,这衣裳真好看啊。”沈凌云蹲下来捡拾起来,惊讶地赞叹道。
沈凌月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种棉布是她最讨厌的,穿起来一点也不舒适透气,而且一看就很旧,谁会穿这种衣服?
“小姐,我帮你拿去洗干净吧。”莲香眨巴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热忱地说道。
“不用了。”沈凌月拒绝,就往屋里走。
“为什么啊,姐姐你穿上一定很好看。”沈凌云嘟着嘴,满脸失落。
“我不会要别人不要的垃圾。”沈凌月骄傲地答道。
莲香闻言,眼睛闪闪发光,她崇拜地望着沈凌月,激动道:“小姐,你说得对,咱们不能要别人不要的东西!”
“可是,姐姐好不容易有件好看的衣服。”沈凌云仍旧固执己见。
“那又如何?反正我也不会再穿。”沈凌月耸了耸肩膀。
“可是……”
“你若想要衣服,我可以买给你。”沈凌月打断她。
“我不要。”沈凌云摇摇头,“姐姐已经很辛苦了,我不要姐姐破费。”
沈凌月无奈地笑了,她这个傻弟弟还挺贴心。她伸出手臂搭在沈凌云的肩上,语气轻松道:“没事,我是你姐姐,给你花钱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