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咄咄逼人(2 / 3)

金律师听对方的话,微顿了一下,

这件事他曾经问向丛雨凡,但是丛雨凡也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

虽然没有证据,但雨凡相信,小北昊说过的话一定是真的,

然法庭上,讲的都是证据,仅是凭一面之词,是无法作为辩解的理由。

其实他一开始就想到了这一点,也想到对方律师很可能会以这为把柄,

没想到真的让对方钻了空子,

金律师抬手拢了拢自己的金边眼镜,继而,

转过头看向对方的当事人崔管家,正色的反问道,

“请问对方原告,你是否在Tony的房间里看过有Tony留下出走的纸条?”

面对金律师的问题,

崔管家并没有任何意外的神色,他冷静的看向金律师,

继而一脸平静的回道,

“抱歉,我没有看到什么纸条。”

崔管家的话,并没有让金律师意外,

他提出这个问题,只不过是想看对方是否承认,

想看对方对待这件案子的态度,

但是对方不承认,他也没有证据指证他说谎,

尽管他相信他的当事人雨凡对他所说的都是真话。

继而,他沉思了几秒,转过了思路反驳道,

“就算目前无法证明当初Tony曾经对我方当事人说过这番话的真实性,

但是要想构成拐骗罪,必须以拐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

使儿童立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这是客观的条件,通常是表现为给儿童爱吃的食物,或者玩具,

以及好看的衣服,骗取儿童的好感然后将其拐走,

但是我方当事人没有立刻将Tony送回曲家,第一原因,是因为当时天色太晚,

已经是深夜,孩子不愿意回去,所以她决定第二天送孩子回去,

第二原因,还是因为孩子不愿意回去,

至于是为何不愿意回去,这个我方当事人表示也不清楚,

因为之前Tony和我方当事人相处过一段时间,

或许是因为Tony这孩子喜欢跟我方当事人在一起生活,

是Tony这孩子自愿表示想跟我方当事人一起过节,所以才会愿意逗留,

因此,Tony留下来的最根本的原因都是Tony自己表达的意愿,

没有一点通过拐骗,或者利诱的方式,

所以,我认为,我方当事人,不构成拐骗儿童罪!”

金律师毫不含糊的将整件事的条理捋顺了出来,特意加重了“自愿”两个字的语气,

一字一句,都直击对方的观点,

只要能够让对方无法认定丛雨凡带走Tony是构成拐骗罪,

那么对方就无法将丛雨凡判刑,

话应刚落,整个法院又恢复了一片的寂静,

丛雨凡原本紧张的心情倏然的微微松了一些,

然而不等她喘口气,对方的律师突然开口,一口否定了金律师的辩解,

“我倒不认同金律师的观点。”

金律师听到对方的话,眼镜框下的眸子微眯。

不等丛雨凡反应过来,

对方律师便看向了丛雨凡,继而继续咄咄逼人的辩论道,

“我认为,就算是根据金律师刚刚的观点,

我倒觉得,这恰好说明了丛小姐已经犯了严重的拐骗儿童罪!”

说到这,丛雨凡和徐子扬都微皱着眉头齐齐将视线向对方律师投射过去。

对方律师依旧是镇定自若的看向丛雨凡,

继而不紧不慢的转过头看向法官,

“法官阁下,请允许我对被告提个问题。”

“说。”

法官点了点头,允了他的要求。

丛雨凡听到对方律师的话,虽然不知道他要问什么问题,

但是她能够清楚的感觉到对方律师是有意刁难于她。

对方律师见法官应允,继而他转过头来,

直视着丛雨凡平静的问道,

“请问,丛小姐,为何Tony喜欢到你家去玩?”

听到对方律师的话,丛雨凡犹豫了几分,

随后回道,

“因为之前昊昊回国的时候,跟他爷爷联系不上,

我以为他是孤儿,所以收养了他几天,

所以这孩子跟我待在一起有段时间,

可能是因为喜欢跟我和我的女儿在一起,才会愿意来我家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