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衣草小小的一支支,看起来一点都不起眼,但是扎成一大束看起来还是毫不逊色。再向里面插上几支红玫瑰,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但是,很少看见人们在情人节送女友薰衣草。
情人节,垃圾桶里堆得满满的都是玫瑰花。
玫瑰有刺,却丝毫不会阻挡女人对它们的疯狂。
易倾城记得杨同禹说过,女人都喜欢花,易倾城理所当然地认为红色玫瑰绝对是最佳的选择,红色玫瑰,红得可以滴出血来,看起来娇艳欲滴,对女人有着极致的诱惑。
嫌从花店买太麻烦,易倾城干脆在自家别墅里让人撅了一亩地,全部种成玫瑰,等到玫瑰盛开的时候,远远望去,一大片,满是的,颜默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颜默知道了易倾城要种玫瑰,嫌弃红色玫瑰太俗太单调,于是一亩地就分成了两半,一半种红玫瑰,一半种白玫瑰。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说道:
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和白玫瑰,本都是世间美好的事物,没有得到她们之前都是玫瑰,即使浑身带刺,人们依旧为之疯狂。但是,得到之后她们就变成了质,她们不再是玫瑰,而是带着刺的荆棘,令人厌恶。
易倾城问:“你更喜欢红玫瑰还是白玫瑰?”
颜默对易倾城说:“红玫瑰,它够红,红得热烈,当我看见它们盛开在骄阳下,我就有种莫名的心动。太阳很烈,很辣,但它们无畏暖阳,摇曳身姿,它们纵情歌唱,它们为爱呐喊。
爱情本来就应该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在两个人真心相爱的时候,就应该尽情燃烧自己,拥抱彼此,把最好最灿烂的自己展示给对方,我觉得红玫瑰恰好完美地诠释了热恋。”
“那你不喜欢白玫瑰,为什么还要种白玫瑰?”
“我也喜欢白玫瑰啊,红玫瑰和白玫瑰都很好看,只是人们往往都认为红玫瑰才代表爱情,所以在表达爱的时候就会送九十九朵玫瑰,于是久而久之红玫瑰就成了爱的代名词。
白玫瑰其实也代表爱情,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是红玫瑰代表热烈的爱,那么白玫瑰代表的就是纯洁的爱,这是一种真挚的,纯真的爱意,不关乎他人。
我喜欢红玫瑰,同样也喜欢白玫瑰,所以它们同时出现在一起也无妨。”
易倾城望着地里忙忙碌碌的工人,地里的草正在一点点被拔干净。
“你喜欢就好。”易倾城看了一眼颜默,眸子里满是深情。
火红的大火球高挂在天空上,秋日里的阳光照得人们暖洋洋的,颜默靠在易倾城的怀里,一脸甜蜜地看着远处的工人。
明年,这里将是一片花的海洋。
林熙:【默默,好久不见了,你嫁入豪门,怕是忘记了我这号人的存在了?】
林熙发来短信的时候,颜默正戴着手套,往挖好的坑里放玫瑰花苗,两只手上全是黏糊糊的泥巴,额头上还能看见几颗汗珠,嘴巴里还在喃喃自语:
“花儿,你说我现在是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呢?”
“你怎么不说话,小花,我看你看起来身板不大,怎么还带着刺儿,你想扎谁?你不说,那我就自己说了,我觉得自己既不是白玫瑰也不是红玫瑰,我是悬崖上的一株草,孤零零的,好可怜……”
颜默在家待了快一个星期,闲得没病都快憋出病了。
安静的卧室里,颜默躺在高档的真皮软床上,手边是随手可以拿到的热带水果,一边看剧,一边,享用美食。电视剧看乏了,就换成综艺,B站上各种各样的综艺一应俱全,颜默几乎把日本男子组合Arashi的所有综艺都看遍了,这是她大学时很喜欢的一个组合,现在看得她怕再看下去,自己会厌倦他们了。
在床上躺累了,颜默就从床上爬起来,去跑步机上跑一两个小时,戴着耳机,听着喜欢的歌,《夏疾风》《Miles away》《Whenever You Call》《Face Down》《Sakura》《Bittersweet》《Love so sweet》《One Love》……岚的专辑歌曲每天都在重复播放着,颜默觉得要是现在去KTV,可能就要成为岚歌曲的专场了。
吃了睡,睡了吃,这样的生活是多少打工人向往的日子啊,可是他们不知道,一旦亲身经历了才知道,那样的日子是不能长久坚持下去的,因为那样会失去生活的意义。
一天。
两天。
三天。
一个星期。
一个月。
一年。
你可能还享受这样安逸的生活,时间长了,三年,五年,十年,你再试试,你会发现,长期处于那种环境,你已经与外界脱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