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吊足了大家胃口,这才举起手来,呱唧呱唧开始鼓掌:“郎君高才!郎君高才!这只灯归了郎君了!”
那年轻人忍不住的欢呼了一声。
并且随着时间过去,周七郎越来越紧张。
最初是做生意的人出门不方便带那么多钱——毕竟不管银子还是绢帛,或者铜钱,都很不适合赶路时候携带。
那些训练好的猴子和狗,一个个都很会表演节目,经常引得人里三圈外三圈的看。
张司九悄悄跟杨元鼎咬耳朵:“我觉得他也是有点故意,这是摊主请的托?”
周七郎一心盼着那年轻人猜不出来。
在一处钱庄存下现钱,然后钱庄给与同等数额的交子。拿着交子,就可以去别的城市这家钱庄,取出同等数额的现钱。
他们互相竞价,最后完全就成了红了眼。
等表演到了精彩的地方,观众们就开始往场里扔钱。
有原色的,但更多地是各种染色的。
杨元鼎压低声音:“这是规矩,毕竟拿走了摊主的灯王,赚了一笔。肯定也要帮摊主做生意的。不然,就成了讨人嫌招人怨。倒也不至于是托。”
最后一个灯谜有点难,年轻人看完谜面之后,就陷入了思索。
精妙的染色,让这些普通的材质也呈现出不一样的精致和美丽。
放眼望去,这些摊位上,全是年轻小媳妇,或者是少女们。
而那些在旁边等待的男子,一个个都是差不多的等待付钱架势。
这让张司九忍不住会心一笑:看来不管哪个时代,科技多发达,有些东西还是不会变的啊!
杨元鼎摸了一个象牙梳子在张司九头上比划。
张司九无奈:“你比我还爱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