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着电话,轻轻地吐出了一个字,语调小的几乎听不见,更像是从心里冒出来的声音:“好!”
这个字对我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如同呼吸那般随意,然而对于莫小倩来说却变成了天大的惊喜,甚至她的心都瞬间泡在了花海里,比蜜糖还要甜腻。
或许是幸福来的太突然了,也可能莫小倩被幻觉冲昏了头脑,张口便直入主题,虽然她的脸颊绯红的像是一个熟透了的苹果,可语气却是极其冷静而坚定的,问:“王小蛋,今天你在店里说的话可要当真哦,男人不可以言而无信哦,那个……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她的一番话倒是有意的提醒了我,要不然我可能都会在琐碎的日子里给遗忘掉,毕竟我这一前半生中并没有许诺过太多的承诺。
因为在我的理解范畴里,承诺这种东西大多都是不切实际的,像空头支票那样,如若没有相对的能力,那么一个承诺和谎言又有什么区别,结果只是让别人对自己更失望罢了。
如果固执的非要区分个你死我活的话,我想谎言是直接的、露骨的,而承诺只不过会稍微委婉一些。
毕竟是我自己说出来的话,那一定不会是开玩笑,即便无意活着霎那间的感动,都要为此付出责任。
责任,我是当爸爸以来,亲身感触到的,最为重要且珍贵的字眼。
所以我当然会放在心上,况且面对莫小倩总有种说不出口的愧疚感,于是我如同她问我的语气一样,认真又坚定的回答,说:“一定,我是个男人!”
这下可好,再听到这句肯定的回答之前,莫小倩本怀着惴惴不安的忐忑思绪,横躺在床-上不知所以,可就在我吐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她顿时就不行了。
那忘我的状态简直是不要不要的,完全失去理智,哪有心思去顾忌她的低胸睡衣,瞬间就从床-上一跃而起,兴奋地像是一个高考学生接到清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样,一下子就坐了起来,然后她撩了撩将要滑落的睡意,开心地尖叫了起来。
“真的么?你说的都是真的么!我……我太高兴了,不好意思我失态了,让我平复一下。”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喜极而泣吧,仿佛我融化了她期待千年的冰封的梦一样。
她顿时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一边红着眼眶溢出晶莹的泪光,一边是不是的发出“唔唔”的声音,这声音好像在笑,却又好像在哭,一时间,喜悦和悲伤竟参杂在了一起,连周围的空气都不知该替她开心或是伤心。
总之,莫小倩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等到了自己的爱不至于石沉大海的一刻。
我就这样安静的聆听着,听着从电话里隐隐约约传来的声音,可不知道为何,我的心却如同刀绞一般,抽搐的痛了起来,眉心紧皱,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难受,就连吸气都感觉难以下咽。
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曾经那个为爱痴狂,为爱宁愿舍弃全世界的傻子。
记得在我还未遇到前妻之前,或者家里还没有发生那次灾难之前,那时的我,就现在而言,也就是所谓的富二代的败家子一枚。
有个好玩的现象就是,家里的收入决定了人的交际圈,当然我也不例外,记得我还被称为败家子的那几年,整天都会结实一些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的朋友,虽说并不像电视里那种富可敌国飞扬跋扈,可对于当时的县里而言,却是数得着的,一个个颇为有名的公子哥。
那么何为理想呢?好像都没什么理想,只会狼狈为奸的聚在一起,无聊时候打打牌,闲来无事打打架,有事没事把把妹,非但不会因为钱去发愁,反而觉得自己天下无敌跟上帝都有一拼。
爱情,那个时候也不应该叫爱情吧,也就是见一个爱一个,喜欢了,看对眼了,就去追喽。
记得最有意思且恶贯满盈的一次,就不得不提到我的结拜哥哥崔国建,平心而论,不管现在还是从前,他都是我此生最重要的朋友,无关贫富都不抛弃、不放弃,一个能把我当回事的人。
那是一个火辣辣的午后,太阳肆意的拷打着大地,甚至偶尔可以看到蒸汽朦朦胧胧的从地面上散发,直刷刷地冲向天空去,如同被丢弃在撒哈拉沙漠一般,万里无云,连一阵风都不曾吹起。
所以寂寞的崔国建就特无-耻的拉上我,跟他一同沐浴在这阳光灿烂的天气里,只不过他还没傻到在街上玩露天蒸浴,而是开着他那辆09款的宝马7系约我兜风,要不然他就是被人绑架抓到柬埔寨向我求救,我都甩都不带甩他地关机贪婪在空调屋里睡上一整天。
说起那辆车,还是我和他一同搞定的,当时我作为一个极具眼光和深谋远虑的参谋告诉他,买黑色的会绅士一点,跟他的形象很搭,可哪成想啊,他偏偏一意孤行的买一辆白色的。
然而崔国建的理由很简单,并且颇有一番道理,他认真的对我说,宝马必须要开白色的,那样的话他自己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所谓的“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