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台湾反攻大陆的叫嚣声中、于六二年的五月七日密谋决定、组织反革命集团,命名为“二五七”工作团。
为了搞到活动经费、发展扩大组织,他们把一个乡下的信用社作为袭击目标,在一个周六的晚上、趁一同事回家的机会,俩人冒充公安人员,以最近有敌特破坏、会向水井里投毒为借口,欺骗女会计服下大量安眠药,说这种药能解毒,有预防作用。
可是,十八岁的女会计,在卧室里面对两名陌生男人,心情非常紧张,使药效大打折扣,迟迟没有睡意,凶手迫不及待,一直等到十点半、还不见睡觉,就立即掏出铁锤,砸死了女会计用褥子裹起,扔到床底下。而后窃走现金。
为此,被定为反革命杀人案。
在审理过程中,面对死者家属的血泪控诉,他们二人已经后悔莫及,承认无辜地杀害了一名如花似玉、且纯朴善良、正处在热恋中的好姑娘,自感罪孽深重。
这两名罪犯,其中一名副连长是外地人,在其所在县宣判,我们是负责执行那名排长的死刑。
宣判是在第二年的秋天,虽然那时国家困难,临刑前还是给犯人备了三餐红烧肉,可是,他一块也没吃下,哪里咽得下!
你们可能不知,具体执行死刑的武警姓名,对外是保密的,要从老兵中挑选思想觉悟高的,说到底是避免报复、怕新兵砸锅。
我是外地的刑警,遭死刑犯亲属和死党报复的机率要小,自然更适合当担执行者了,所以被入选。
刑警队长头一天带我和拉绳子的二人一起去踩点、熟悉地形、察看路线,其实是县里政法部门事先和刑警队长到现场确定好了的。
那是一个山脚下、河岸边,面对山坡,射出的子弹不会误伤行人,两头路口拉上了警戒线、并有人把守、以确保安全;没有挖坑,事先已通知家属收尸,但没有要收子弹费一说。
因为,等候的时间显得特别长,犯人才从会场那边拉过来,推到行刑地点去。后面跟着看热闹的人们和提枪的刑警。
当时,我用的是仿制苏式的马步枪,据说是骑兵用的,比较玲珑小巧,刺刀呈四棱形、即圆锥体上开有四条槽,说是既不易折断,又较容易刺进敌人、并让敌人得破伤风,不治而死。
步枪上的刺刀,平时折叠在枪体的侧面,刑警队长要求拨上刺刀,刀尖离犯人后脑勺五至十公分,并没有要犯人张开嘴。其实,在那个时候,讲什么都白搭,犯人早已魂飞魄散。
但是,我作为执行刑警,还是遵照队长指示、装三发子弹,以防万一:如一枪没打死、子弹不响、或者犯人突然卧倒、没打中等等;
这时,我深知自己的责任,是执行枪决犯人的刑警。
于是,赶紧端起步枪,当即对准犯人的脑袋,扣动扳机打了一枪,见犯人应声栽倒地上。
没顾上仔细看、不是顾不上,而是不敢看,随即扛起步枪,转身走了。
说句心里话,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瞄准人开枪,与平时打靶是大不一样的,心情怎么也平静不了,觉得手有些颤抖,不知两位拉绳子的同志看出来没有,直至今日想起,还有一种莫名的异样感觉,是惭愧,是残忍,说不清楚。
按照规定,拉绳子的人、在死刑犯毙命后,还要松绑、将绳子解回。
可是,他们见刑警扛枪走了,也跟着跑了。
后来是队长过去、解下绳子,并且把犯人翻过来,踢了两脚,确认死了之后才离开。
如果没死,就要掏出手枪补射。
那次还好、做得干净、一发毙命。
据队长回来说,后脑勺子弹入口处,只有一个圆孔、前面出口较大,犯人已经面目全非;因为步枪的弹头比枪口大。
平时用手是塞不进枪管的,发射时,弹头在枪管膛线的挤压下,严重变形,出口会带出周围的组织。
队长说;地上除了一滩鲜血,还有一滩像豆腐花一样的脑浆。
真是无巧不成书。那天中午,我们队里的食堂,饭菜正好是;红苋菜烧白豆腐。
有的战士联想丰富、好似刚刚枪毙的犯人脑浆,吃得人人想吐。
以上是我枪毙犯人的经过,也是唯一的一次;也许现在已经改变,也许各地不尽相同;不管怎样,人还是安分守己、遵纪守法的好,吃亏是福、能忍则忍、不要过急、不要犯罪、万万不能害命、犯死罪,否则,不归路上、后悔晚矣!
再说,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匆匆的脚步,急匆匆的心情,放慢脚步吧,听听风的歌唱,看看大自然的美丽。
站在秋天的风中,看宽阔的大地,望望广阔的天空,欣赏一望无垠的大海。写一首赞美的歌,赋一曲优美的旋律。平平淡淡才是真,细水长流才是爱。
老刑警刚刚讲完自己枪毙人的亲身经历。
突然,审判长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