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二十六章(2 / 3)

不为了其他原因变成另一个模样。

杰森第一次以布鲁斯·韦恩养子的身份出席宴会就是这样的感觉,宴会上的人衣衫革履珠宝华服,举止谈吐都是下层人一生都接触不到的上流气息。

来自犯罪巷的少年深深地觉得自己就算是换上了比他们更加昂贵的衣服,也没有办法融入他们的行列。

二代罗宾第一次以蝙蝠侠助手的身份参加少年泰坦行动也是这样的感觉,他知道迪克的同伴们是因为他占据了迪克的罗宾位置而幼稚地针对他孤立他,这种不入流的小把戏他见多了,还有比他们做得更过分的。他也不觉得生气,只是有一点点失落,然后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

他来自于犯罪巷,他见过更黑暗的黑暗,他无数次近距离地面对过死亡。这群年幼的英雄值得表扬,他赞同且认同他们的正义和纯粹,但他很难融入他们的团体。

现实生活和义警生活,杰森都觉得自己和身边的人不太一样,突然改变的生活环境和突如其来的家人同伴,都让他很不习惯。

他花了点儿时间让自己放松,阿福是个好长辈,他帮了他很大的忙。

当他正一点一点地融入这些让他不习惯的群体和生活时,尚且稚嫩的他被小丑抓住了,他几乎以为阿卡姆就是他的终局。

杰森能理解这样的感觉,他不会去无理地要求洛格萨克服这样的感觉,他喜欢洛格萨,而喜欢是互相尊重和理解。

雪越下越大,一股寒风从海面上吹来,裹着毛毯的杰森被吹得一抖,洛格萨立刻往这边挪了挪,用他庞大的身躯挡住了寒风。

他催促杰森赶紧去换衣服:“别着凉了,穿多点儿,今天教你精灵族的魔法。”

精灵族的远程单体魔法和治愈魔法远近闻名,他们身形轻盈灵敏,能在树林间随心跳跃,天生就点满了闪避值。精灵擅箭术,但是单体力量不足,大自然亲和力高,自然系魔法很强,治愈魔法可以在大地之上排前三。但他们的普攻魔法威力不太行,除了光明类魔法以外,单体魔法的杀伤力是很强的,他们特别喜欢将魔法附着在箭上,个别还会炸,造成第二次伤害。

在教杰森龙族魔法的时候,洛格萨发现他的闪避能力很强,格斗技巧虽然不成熟,但已经小有成就,这说明他的小新娘的的确确是被作为一个战士培养的。

究竟是哪个傻叉把杰森替换成龙新娘的?

他既很高兴于杰森成为了他的新娘,也为杰森的遭遇感到心痛。

薛定谔的傻叉:……

这个傻叉可以由阿卡姆倾情奉献:)

“好!”杰森满怀期待地去换衣服了。

人类的骨骼重量比精灵的骨骼重量要重一点,也没有精灵那样对大自然的亲和力,所以人类做不到精灵那样随心跳跃的轻盈,脚尖轻轻一点就能从这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硬性条件不行,可以用辅助加持达成,所以杰森首先在学会的就是风系魔法。

风系魔法学得好,用不着翅膀,他自己就能飞了。

这还只是辅助,风系魔法的杀伤力也不输于其他自然系魔法,端看使用者的能力够不够强。

风无形,行走之间也能带动微风,风系魔法发动起来是可以做到杀人无形的。它的绝对力量虽然比不上雷系魔法,但它的隐匿性是所有自然系魔法之首,尤其适合暗杀。

其次就是土系魔法,这类魔法比较适合普攻,往往出其不意,要在同一时间完成大面积的杀伤,土系魔法最适合不过了。

众多魔法摆在眼前,杰森都挑花了眼,他思考了一会儿,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洛格萨:“我可以都学吗?”

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当然是全都要!

选什么选,他都可以!

洛格萨衡量了一下杰森的魔力供给,摇头:“不行,你只能再学三种。”

杰森失落地瘪嘴,可怜巴巴地瞅洛格萨,希望他改变一下回答。

洛格萨坚定地摇头:“不行就是不行,你现在的魔力供给无法给这么多种类的魔法提供力量,不同种类的魔法学多了对你的身体会产生很大的负担,你会被拖垮。”

他的小新娘还太小了,身体强度不够,魔力也不够,而且贪多嚼不烂,还是一点一点来最好。

杰森也知道这个道理,他就是眼馋而已。

最终,他在洛格萨的建议下选择了风系魔法、火系魔法和治愈魔法。

龙族也有治愈魔法,但龙族的治愈魔法有些剑走偏锋,它是生命力等价交换。你可以抽取自己的生命力去治愈目标,也可以抽取其他的生命力去治愈目标,只要等价交换就可以。

因为龙族寿命绵长,生命力充沛,防御力极高血条也够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有龙族抽取其他生命力治愈自己或者别的龙的情况出现。洛格萨那天治愈杰森也是用的他自己的生命力和神力,如果要用其他生命力等价交换……打个比方,杰森的痊愈可能会导致一只巨兽或者一棵参天巨树生命力枯竭。

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