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奢侈”,顾熠摇头,故作感慨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臭小子还能耐了”,顾攀挥手让儿子赶紧上学去,转而对女儿道:“行,明天咱就去帝京买东西。”
东西买齐后,顾明月专门用了一天时间把三款手提包的图纸画了出来,老太太的还好做,样式大方颜色沉稳的就行,倒是给秦大太太和秦二太太的费了些功夫。
接下来几天,顾明月便窝在房间做手提包,她的手速很快,即使要加上一些刺绣,也只用五六天时间就做好了。
而这时她和父亲在帝京定做的银链子也好了,当初留下了地址,银楼里的小伙计亲自送来的,顾明月一拿到就回房间利用针线缝到了手提包上。
“小薇姐,你看看”,顾明月把缝上链子的手提包递给旁边的欧阳薇,“是不是看不出来针脚的痕迹?”
欧阳薇看着这款精致又小了许多的手提包一时不知如何下手:“这金光闪闪的,我还是不碰了。”继而又问道:“翩翩,这么小的包,能装什么东西啊?”
顾明月笑了笑,把梳妆台上的胭脂和梳妆镜放在包里,然后扭上包盖,拍了拍手提包:“装这些女人家的东西啊,秦家太太那样的贵妇人,身边一群下人,也用不到她们拿什么东西。而这款手提包,漂亮小巧,它本身就是一种装饰。”
“也是这个道理”,欧阳薇笑道,“你做的这样漂亮,我想秦家两位太太肯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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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不写有点手生,不知道大家看得顺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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