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诽谤辱骂行为者,先把舌头割掉。
这是一种极端残忍的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即便是前世华夏古代两千多年来,史载具五刑而死者总共也不过十三人。其中最先受此酷刑的,便是大秦左相李斯,接着便是汉朝开国将领彭越。
剩下的十一人则都是宋真宗时期的伪造天书谋作乱的人,而这十一人严格来说算是可以算是“具七刑”,因为在真正具五刑之前,这些人还曾被活钉示众三日,并且折断了手足。
至于夷三族,则是仅次于诛九族的刑法,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谋反谋叛谋大逆等十恶之罪名者,虽无犯意之联络,但基于政策上之考虑,处以诛灭三族之极刑,以收威吓惩戒之效。
实际上对于三族的定义,古往今来也有好几种不同的说法。一说,父母、兄弟、妻子为三族;另说,父、母、妻为三族;亦说,父、子、孙为三族。
而大秦的夷三族之法,采取的是最重的一种,也就是父族、母族与妻族,牵扯下来少说也有上百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