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不正常的风吹过,将蜡烛的火光吹灭,信封被一种引力吸引。
“哧”的一下,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抽出,门外一双修长的手一抓,随手阅读起来。
颜琪看向门外的那个人,不禁咬了咬红唇:“奥斯!”
一个翩翩少年走进门,绿色的头发,俊美的模样,举止儒雅无比,任一位少女看见他,都不禁会少女心泛滥。
“琪儿。我听说你嫁给了所谓的灵王!”奥斯眯着眼睛,语气虽然平静,但是杀气已经不加掩饰地释放出来。
“他现在在哪里?我想觐见!”
“他......他已经走了。”颜琪看了一眼奥斯,不由地低下了头。
奥斯与她从小在一起,本就是青梅竹马,在小时候就互相暗生情愫。
而这两年奥斯一直在一个地方闭关,现在才得以出关,而一出关就听闻颜琪嫁给了一个人类!他再第一时间冲了过来,要将这个人类杀了!不过却没想到他已经走了。
颜琪穿着红妆看着站在他面前,心情很是复杂。而奥斯在没有获得颜琪的允许下就将信封打开,擅自地读起来。
“把它拿下去给长老看吧。”奥斯对着侍女说道。
“是”侍女拿着信封出去时候,在奥斯与颜琪身上瞟了一眼,心中不由地叹了口气。这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是却嫁给了一个人类!
侍女走后,奥斯走到颜琪面前,一把将她抱住:“我很高兴!很高兴你为我守住了圣洁!”
颜琪长长的睫毛轻轻眨着,眼角的红妆遮住了她的疲惫,她没有挣脱奥斯的怀抱,只是心情有些复杂。
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可是她的脑海中却浮现了江临面临整个木灵族无惧的自信坚决的表情,调戏自己那猥琐的样子。
还有那信心慢慢写着“休书”,却坚信不会损害她声誉的样子。
这个人类!还真是奇怪!
“奥斯!如果我变得不圣洁了!你还会喜欢我吗?”颜琪在他的怀中问道。
奥斯先是一愣,刮了刮她的鼻尖,笑着说道:“当然了。”
不久,江临的“休书”被手印了无数份,在大街小巷中广泛的流传,而他的名字也在不停地被木灵族唾骂!
在几个月之内,他的名字成为了“王八蛋”的替换词,而在骂他的时候,更凸显出颜琪女王的圣洁和神圣!
......
在一座大山上,江临咬着个红彤彤的,看起来像是苹果,但是又像是梨子的水果。
一开始江临本来是不敢吃的,但是他把血狼他们给遣散了后,自己完全打不到猎,他自己虽然在初中的时候很喜欢看荒野求生,是贝爷的偶像,但是这毕竟不是地球。
这里的生物一个比一个狂暴!那些较为温顺的动物却一个比一个狡猾,实在没办法,他只能挑了个看起来还算是可以吃的水果,先试了一口,过了半小时觉得完全没问题后,便放心的吃了起来。
而他两天里吃的全是这种水果。
终于!江临站在一个山头时!他看到了袅袅的炊烟!
江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口中叼了一个苹果,迅速往另一座山下狂奔,他喜欢遇到一个民风朴素善良的农家,他也没什么要求,只要给自己一顿饭就好了,他愿意做苦力交换!
他一路狂奔!很快便从一座山头跑到了另一座山脚,山脚下的小茅屋前面,有一个小女孩正劈着柴,一个健壮的男人正刮洗着野兽的皮毛,屋里传出锅勺与铁锅碰撞的声音。
江临双手撑着膝盖,气踹吁吁地站在农家的围栏外。
“爸爸,你看!有个人!”小男孩发现了江临。
男人抬起了头,警惕着看着江临,不过还好江临长的清秀,看起来有种天然的亲切感。
“你是谁?来这里干什么?”男人问道。
“我只是个游人,只想讨一顿饭吃。”江临闻着屋内飘来的香气,不由的咽了咽口水。
......
果然民风淳朴,男人将江临带回家里,与自己一起吃饭。
这个人家是个猎户,一家总共三口,男人叫做张旭,小孩叫做张万里,妇人叫做于红,他们以打猎为生,多余的猎物便拿到城镇中去卖。
江临狼吞虎咽,将两天的饭量一下子都吃了回来。男人也惊呆了,他没想到一个看起来文秀的少年竟然胃口那么大。
玉红笑着往江临碗中夹肉,说道:“孩子,多吃点。”
一顿风卷残云之后,江临看着眼前的那一个人高的碗!不由的小脸一红!没想到自己吃了那么多!这简直超过了一个人类的极限。
在地球时他撑死也吃不了几碗饭,可是到这里后,自己的饭量突然性的变大......
张旭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