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十 七 章 治 盐 有 方(2 / 2)

南园梦华 武义强 2429 字 2017-11-18

116.5斤。

为加强盐业生产管理,官府把制盐农户编为特殊户籍,免其杂役,专属管制,因煮盐地方称亭场,故称官盐民户为亭户或灶户。在亭户产盐数量上,官府严格执行计丁输盐法。每丁一年的指标称丁额盐,35石计5250斤。其余煮制的盐只能买给官办的盐仓,一旦发现私卖,即遭到严惩。

经过一段时间的明查暗访,叶正则很快发现存在问题的根源:一个盐场是否能按盐引实际付盐,有没有私卖官盐,关键取决于盐场的差监官、支盐官和押袋官。差监官负责监督生产,支盐官负责盐务销售,押袋官负责盐仓管理。别看,这个官无品无级,又风吹日晒,可是个肥差。

叶正则还发现,由于官府对食盐流通实行销界政策,各个产区的盐限制在某一区域销售,盐价由官府限定。一些交通不便,偏远落后地区的民众难以买到食盐。物以稀为贵,这就给私盐贩运带来了可乘之机。

严格按盐引付盐,杜绝走私,就可以确保国家的盐课收入,还能遏制盐官贪赃受贿。对此,叶正则处理的办法很绝:对整个盐区的二十一个盐场官员实行大轮换。原来各盐场的支盐官,全部由转运使司的胥吏担任,其余差监官、押袋官以三十里为界,调换至其他盐场。原来各盐场的帐册一律交转运使司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