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朋是济安市海岸分局的局长,这段时间一直在外出差,今天才回到所里去上班。
回到局里后,陆方朋先是查阅了一下这几天以来的卷宗,没发现有什么问题,然后打算随便到所里走走,巡视一下下属的工作。
一层一层的巡视,当陆方朋来到拘留区的其中一个房间的时候,停下了脚步,站在门外通过窗口静静的注视着里面,一动也不动。
观察了良久之后,陆方朋招呼过来了一直跟在他旁边的小警察。
“这人叫什么名字?”
“局长,这人叫做云牧。”小警察回答。
“他是什么时候关进来的?”此时陆方朋已经离开了云牧的拘留室,再次巡视了别的几间拘留室。
“呃…好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小警察吞吞吐吐的说。
“一段时间是多久?我教过你这样说话么?快说!什么时候关进来的!”陆方朋的话语中带着一丝怒气。
“已经关进来差不多一周了。”小警察低着头心虚的说,生怕局长迁怒于自己。
听到了小警察的话,陆方朋脸色一沉。
“为什么关这么久了还没有人处理?他是因为什么被抓进来的?”陆方朋继续问。
“他…他打伤了人。”
“伤得怎样?”
“好像是把人家的一边胳膊给卸掉了……”
“唉……”陆方朋摇了摇头。
“这件事情是谁管的?谁把这人抓进来的?谁负责审讯和定罪?”
“是方队长。”小警察此时已经流汗。
“马上让他滚来我的办公室见我!”陆方朋丢下一句话,愤然离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