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2 / 6)

灵殊 鸡丁爱马甲 9244 字 2016-06-13

应该的。一切最好的东西都献给她。铜矿冶炼、抛磨打光在当时算是顶尖的工艺,于是也在衣裙上得到体现:许多片小小黄铜镜,在当时比黄金还贵。

可是这样贵重的衣裙,背后的裙袂却残破、还沾着血。并不是后世抢夺中被破坏。这破坏在圣女还活着时就已经造成了。

当时的人,虽然愿意付出一切来供奉圣女,却怕圣女日子过得太舒服了,事到临头不愿为了族人去牺牲。为了让她习惯苦难,她的宝座上安了荆棘。传说中,宝石和香料簇拥着她,她低着苍白的脸,血从宝座上流下来。

衣袍就这样脏了、破了,便换一件。

没有人知道圣女的制度,是什么时候消失。总之杂货店这套衣裙,应该是最后一代圣女留下的袍子了。上面镶的铜镜,还是黄铜的。当人类学会把黄铜发展为更结实的青铜时,伏龙崖下,已经没有圣女了。

老板娘要把这套衣裙换在水佩的身上,气力不济,想叫锋生帮忙。

可是小伙子已经不见了。

“男人就是这样啊!有鲜花,他抢着摘。有苦,他就跑了。”老板娘感慨着,落下一滴痛泪。

她不知道锋生已经悄悄出现在无名的石洞前。

伏龙崖的生祭,短则五六年、长则八九年,总要来一次。弥生顶过一次之后,又是五年。

反正只要是人就行!这一次,就由锋生顶了罢!水佩也许病能好、也许不会。总之,不到最后一刻,不想放弃,不想让她消失在什么莫名其妙的黑暗中。不想她的幽怨化为洞口缕缕蛛丝。

五年里,锋生其实一直期待,弥生会突然破山而出,披着满身洁净光线,谦和低眉宣布:“这里干净了,各位从此不用再担忧了。”

即使现在,锋生都没有放弃期待。只不过,弥生需要的时间比他想的久一点、更久一点……在那大逆转的光荣结局之前,就由锋生先来守护水佩吧。

出于一种不可解释的心情,锋生在进洞前,先攀上洞口,碰了碰笛子。

并非玉石,这支光润纤美的长笛,竟然是骨制品。

锋生记得,弥生的净钵,也是骨制。

宝座上少女倦极而眠,手垂下,白骨长笛压着黄铜镜饰的裙襟。

眼角红痣的少年悄悄退开。

“我竟没预料到千年之后,清洁小工都有这般身手了。”一个灰白长发男子截住他,冷冷道。

“大祭司。”少年含笑欠身,招呼他。

圣女身边,总有个祭司,安排一切仪式,替她穿华袍、替她铺荆棘、最后时刻牵她去死。

宝座上的少女便是末代的圣女,名为素闻。素闻圣女照理说应该死了。她的宝座都已经化为废墟。

然而在这里,她却还活着,持笛而歌。

人世间消失的净秽师弥生,也在这里。眼角的红痣,与杂货店水佩姑娘镜里偷望的少年锋生一式一样。

弥生与锋生,两兄弟的相貌惊人相似,连红痣的形状都一样。若非锋生明显更加稚气,两人简直像双生。

灰发祭司瞪着弥生,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我看你的法器能撑到第几重乐章!”

“是啊……”弥生举起净帚。本来缕缕分明的帚丝,现在已经断了大半,只留下可怜巴巴的一小股。“——却又不知大祭司的怪梦能做到几时呢?”

大祭司咬牙:“总比你的命久!——你明知不敌,为何主动入梦来?”问到最后,难免好奇。

“我也只为好奇啊。”弥生叹气。

“你!”大祭司正待动怒。宝座上,素闻轻轻动了动身子,醒了,习惯性的皱紧眉毛。座上荆棘又给她添了新伤。

“圣女。”大祭司赶紧端着金盘过去。盘里一小碟凉拌新笋、一小碟白淡油鸡脯,一碗松仁香菌素面、一双黄精面枣泥馍,一盅花果酒:“请用夜宵。”

弥生就站在角落里,素闻目光扫向他那边,微微有些迷惑,却还是看不见。

这是大祭司掌控的幻梦。他不想让素闻看见的,素闻就看不见。只有她奏起笛音时,弥生以帚丝为代价,才能短暂出现在她眼前。

素闻错开视线,不自在的指指旁边,对大祭司道:“放这里。你退下吧。”

谈不上恨他,但她实在不喜欢他。

大祭司低头退下。

命运让她作了圣女,他作了她的囚禁者、施刑者,然而打心眼里,他恋慕她。最后时刻,他没有让她真的去牺牲,而是救她活在这里,天长地久,静静绵绵。

有时,素闻也会生出疑惑,觉得时光静得有些古怪,世界并不那么真实,可是大祭司让她得到了一支笛子,只要吹起笛曲,就会有神秘朋友来陪她。

圣女本是不许有友人的,素闻要悄悄的吹笛才行。大祭司有意让素闻的精力,都放在躲过侍奉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