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4)

灵殊 鸡丁爱马甲 6421 字 2016-05-26

见,我篡了位。”

地上的鲜血与残肢,都在为他的话语作注脚。胡蝶相信,他甚至把王身边的僮子、老奴都杀了,毫无怜悯。

但他至少没有杀王后,只是废为命妇。诸王子都斩杀了,只有王后所出的太子因为代父出使别国,幸免一难。至于胡蝶,拒绝与他成亲,被他贬为奴隶囚禁了。

当年花妃尚且不肯受辱受囚,蝶帅岂是囚得住的?胡蝶逃跑了。

喻王后很高兴胡蝶逃跑。她甚至帮助胡蝶逃跑!如果胡蝶不跑。她这剧本怎么演下去呢?她的计划是:胡蝶逃跑了,然后诛杀了顾青钟,然后举郡庆祝,太子娶胡蝶,一切都美满了。

可是喻王后太低估了胡蝶的智商。

一个叱咤边关、挥戈击敌的女子,是这么容易糊弄得过去的吗?何况胡蝶对于顾青钟……是有情意的。她一开始特别气顾青钟,就是爱之深责之切,但是后来一想想,这事儿还是有破绽,再综合到她平常对顾青钟的了解,越来越不对了。这次逃跑出来,喻王后是悄悄的协助她,但是协助得太着急了,胡蝶更加起疑了,将计就计,不但没有去杀掉顾青钟,反而直捣黄龙,去揭穿了王后的阴谋!

喻王后也是蒙了,忙着跟胡蝶解释、要求原谅——注意,是要求,不是请求哦!她王后的架子还在,而且——哦对了她想起来了!胡蝶身上还有她下的毒呢!她本来是用这个要胁顾青钟就范的,现在么,就拿来威胁胡蝶本人还不行吗?谁不怕死呢!

胡蝶不怕。

她直接击杀了喻王后。

该下手时,胡蝶是从来不迟疑的。在战场上,她见过太多犹豫不决、以至于反遭所害的例子。

如果曼殊在这里听到胡蝶的心声,一定会热烈的赞同她:对啊对啊!像很多电视电影里,为什么反派杀不死主角?全都是因为太鸡歪了啊!明明把主角拿枪指头了,还不爆;明明刀搁脖子上了,还不砍,都要啰嗦一会儿、或者狂笑一会儿、或者想侮辱一下主角,然后就被主角反爆了。

不不,胡蝶才不想被喻王后反爆。

她干掉了喻王后,并且不想成为顾青钟的负担——毕竟她身上有毒嘛!暂时死不了,但是要彻底解毒很麻烦。唉!就是这样才讨厌!如果反正要死的,那索性放开了,跟顾青钟一起享受一下最后的时光,也不错。可是偏偏这毒可以拖很长一段时间,那么可以想见,顾青钟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为胡蝶续命。这财力物力!怎么耗得起?要知道他现在正在风口浪尖上。喻郡要靠他了!他怎么负担得起胡蝶?胡蝶怎么肯让他负担?

她跑了。

当时,只有沙漠的一边,因为条件过于恶劣,把守不算严密,胡蝶就往那边逃跑了。

沙漠是这样酷热,空气仿佛都被烤得模糊了。

有个老头子在整理门前遮阳的棚子,手上皮肤又瘦又干,眼窝陷下去,沉默而耐心。天边与沙海相交的那条线上出现一个人影子时,他只是默默的动了动眼珠子。

一开始,他以为那是商队。后来他发现那只是一个人,穿着白衣服。在碧天与金沙间,那一点白影格外醒目。为了反射光与热,白衣是沙漠中常见的服色。但孤身在大漠中行走的人可不常见、简直等同于找死哪!老头子看了又看,还是回到屋子里躲太阳去了。等他再出来时,那孤身的旅人已走近他的屋子。

是个女人,不算很年轻了,但还是美。就算被酷暑折磨得如此憔悴,也还是美。就算额头太宽、骨骼线条太过刚硬、神色又太过冷漠和骄傲,她那双眼睛却让老头子想起年轻时做过的一个梦。

梦里深邃的潭,映着点点星光。他沉在里面几乎不愿醒来。

女人的白袍子质地很好。她把袍袖撩上去,将手腕上的金镯子褪下来给老头子,说:“水。”

十足赤金。阳光打在上面,灼灼的扎人的眼。她的嘴唇干涸得像整整一个春天都缺乏灌溉而坼裂的土地。她的手腕上有一道红色的伤痕。

老头子知道她需要水。但是沙漠中的水是很贵的,甚至比金子还贵。

于是女人又撩起另一边的袖子,褪下珠钏。那珠子一颗颗有龙眼大。

尘土弥漫的小窗户后面,一双眼睛也瞪大了。老头子无奈的继续向女人表示:如果她想多要点水,那最好再多给点金银珠宝。

虽然她的眼睛美得似他年轻时能梦想的最美星潭,可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他的老婆子在窗户后面瞪着。他不得不现实一点。沙漠里的水真贵到这种程度?也许。反正这个女人已经别无选择。他看到她双腕上都有伤痕,那弧度让他顿悟:是镣铐留下的痕迹。

沙漠的南边就是喻郡。女人是囚犯,从那边逃过来的吧?只有穿越大漠,才能进入另一个郡地,暂延残喘。逃犯是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女人把身上所有珠宝都交给了老头子。老婆子从门里递出一件半旧白麻袍。老头子呆了呆,老婆子把麻袍用力朝他一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