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品以上官员子弟。
在1142年,在临安府重建太学,到现在学生达一千七百多人。
这时太学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学制,太学生从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和平民的优秀子弟中招收。
这些学生分成三等,即上舍、内舍、外舍,用来考核学生成绩和学生升等,也称“三舍法”,
规定新生入外舍习读,经公试、私试合格,参考平日行艺,升补内舍。
内舍生两年考试一次,期间各习一经,随所属学官讲授。
考试成绩和当年公、私试分数校定皆达优等,为上等上舍生,即释褐授官;一优一平为中等上舍生,准予免礼部试;两平或一优一否为下等上舍生,准予免解试。上舍生不再参加公试。
私试每月一次,由学官出题自考学生;公试每年一次,由朝廷降敕差官主持。学生分斋学习,每斋三十人,屋五间、炉亭一间为全斋阅览和会议处,设斋长、斋谕各一人,负责督促和检查学生的行艺。
这时的学官与唐代略同,然无助教、直讲,又增学正、学录、监书库、监厨官等。
职员称学职或职事人,有前廊学录、学谕、直学等,大多由上舍生或内舍生担任,每月有俸钱。
工人则称斋仆、贴斋等,亦领“月给钱”。
外舍生入学,须纳“斋用钱”,方能在官厨就餐;贫者减半纳;内舍生和各斋长、斋谕免纳。
平章贾似道当时就决定运用经济的办法来对付太学生,规定凡是有议论朝政的太学生,一律要加纳斋用钱,不免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