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出口,秦丫就红了眼眶。她出生卑贱,就像是依附着大树的藤蔓,一旦离开孟赢,那就是水中的浮萍,无根无靠。
“小姐...”她从袖中取出一块玉佩,正是孟赢昨晚扔在草丛中那块,递给了她,虽然没有多说一个字,意思却表达得很明白。小姐就是小姐,婢女就是婢女,这些与生俱来的贵贱尊卑是不能僭越的。
“秦丫...”孟赢皱了皱眉,嗔道,“扔都扔了,你还拾起来做什么?”她摆了摆手,没接,心里却知道,不管这块玉佩扔到什么地方,她是秦国王女这个事实,始终是改变不了的。
秦丫擦擦眼眶,又把玉佩放回衣袖,笑道,“奴婢给小姐收着...我们做点吃的,把外面那个婆婆也叫来,热闹热闹,可好?”
“好。”孟赢笑着点头。
小弟有话要说,一直没插上嘴,等秦丫和伊繁一走,才有了机会。
“孟赢姐姐,我们不在客栈,陈大哥来了会不会找不到我们?”
“那你说该怎么办?”孟赢起身往小院里走,小弟便跟在她的后面说了,始终弯着腰,小小的脑袋向孟赢探着,规矩谨慎得就像咸阳宫里的侍人。
孟赢回头看了看他,笑道,“你去做就好了。”
定陵是边境小城,守军两千,居民也不到万人。多的是青砖黑瓦,碧柳绿树。两条宽不过数步的街道十字交错,整个城里最大的建筑便是高达数丈的城墙。
小弟选的住所在南边,以一条的土路和街道相连。土路两旁绿树成荫,将小院掩映其中,若不细看,几不可见。
沿着这条土路,他很快就走上了大街,不到半个时辰就将定陵城转了一遍。
北面是府衙,他只是望了望,就被庄严整肃的气息吓得转身就跑。
两家客栈集中在东街,门可罗雀,老板连同伙计都站在门口盼着客人。小弟蹲在对面街沿,看了半天,走了。
酒肆在西街,隔十字路口的集市只是数步之遥,要走过去,须得踩过腐烂发臭的菜叶和污水横流的水沟。还未走近,便传来了扑鼻的酒气。
“把他拖出去...”有个声音大声吼道。
小弟本能的一缩脖子,利索得跑到墙根,抬眼看去。两个伙计,架着一个比他们高出一头的大汉,费力的拖出酒肆,然后双手一松,将他扔在了地上。
“弄远点,弄远点,放在这里还有人敢上门吗?”老板就酒肆里出来,厌恶的吐了一口唾沫,狠狠的骂道,“去他娘的,天天来,谁他娘的受得了。”声音不大,似乎还怕那大汉听见。
但大汉好像已经醉了,被拉倒墙角后也是睁不开眼,嘴角挂着唾液,鼻孔发出震天的鼾声,完全不象是个人应该有的声音。
小弟见伙计拖着他过来,早就藏到了拐角,听见脚步声远了,才探出头来。这一看,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眼前这个大汉,高大魁梧,即便是躺在地上,也散发着浓烈的草莽之气,就象是受伤的猛虎,一旦好些,立时就会猛然扑起,择人而噬。
最可怕的是他的脸,纵横交错着几条刀疤,虽然已经愈合,仍然深深的凹贴在面骨上。不知他是受了多重的伤,更不知道他是怎么活过来的。
他的头发浓密漆黑,大多被一根树枝插着盘在头顶,余下的便垂在脸上,隐隐遮挡着深可见骨的刀疤,叫人一见就倒吸口凉气。
小弟蹑手蹑脚想溜,突然听见哇的一声,一口夹杂着菜叶汤汁的浓液从大汉口中喷了出来,吐在他本已破烂不堪的衣衫上。
趁这机会,小弟拔腿就跑,生怕他突然醒来。等到了十步开外,他还是没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停下脚步又仔细端详了好久,才走了。
他却不知道,不远处,也有一个人,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一切,只不过他的目光,却一直在自己身上打转。
定陵城就这么大,两个客栈,三个酒肆,陈大哥如果来了,多半也就是在这几个地方出现。小弟心里有数了,便慢慢往家里走去。身后那人四下看了看,悄无声息的跟在他的身后,走上了那条土路。
等小弟进了小院,那人又就近转了转,确定他的确是住在这里后,便急匆匆的转身走了。
第二天,小弟又去了酒肆,那个大汉还在墙角躺着,胸口微微起伏,显然还在睡着。明晃晃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随着刀疤形成了几道阴影,显得越加阴森可怖。吐在衣衫上的秽物已经干了,散发出阵阵恶臭。
小弟也曾邋遢不堪,终日混迹于市井,却还是没见过象他这么脏的人,不禁捂着鼻子,向后退了几步。
就在这时,大汉突然醒了,先是肩头动了动,微微隙开双眼,等适应了强烈的阳光,才慢慢站起身来,仰天伸了个懒腰,拍拍肚子,又向酒肆走去。
小弟很纳闷,昨天才被赶出来,现在还去?不是自讨没趣吗?他要了多少饭吃?哪次不是笑脸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