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
将包包放到地板上后季中正坐在窗前开始发呆。
刚才买的时候的确是一时心血来潮了,回来的路上季中正就在思索几个问题,首先是穿着打扮,平时出门肯定不能穿作战服,否则谁都可以看的出来自己要做什么或者是打算做什么。
其次,2200发子弹,季中正发愁的还有这个,五个弹夹都是填充七发子弹的温彻斯特马格南,出门一次性带五个弹夹也就三十五发子弹,剩下的放哪里?这里是旅馆可不是自己家。
最后,枪买了,老板也说了怎么使用,那他现在该去什么地方使用,直接回M国找黑帮报仇?入境都无法完成,留在B国这里怎么发挥这把狙击步枪?
长时间的发呆后季中正深深的吐了一口浊气,这口气叹出了他现阶段为止的人生,如果有人站在自己面前指着他的鼻子骂他蠢货也只能听着,是的,季中正也认为自己是个蠢货,一直适应着校园生活的他根本不知道社会是多么可怕的存在。
渐渐的,外面的天黑了。
随便用方便面应付了一顿,重新背上包包后季中正离开了旅馆。
决定?
已经有了,首先他要去找午后卖枪给他的那位老板,目的是退子弹,他无法携带这么多子弹在身上,解决好这个之后他会去到位于这座小镇西北方向十五公里外的丛林练习如何正确的使用这把孤狼使用过的狙击步枪。
十分钟后,当老板再次见到季中正时也没有了之前奸商的作风,欣然接受了季中正退子弹的要求反还了季中正一万美刀现金。
背包轻了,人也轻松了,选择步行出发算是锻炼,走了三个多小时,全身被汗水浸湿的季中正嘴角却带着微笑,站在漆黑的丛林前,他默默的打开了手电,这把手电是老板得知季中正要去丛林进行野外生存训练时给他的。
同时,老板还提醒了季中正,那里面也有不少足以威胁到他生命的可怕生物。
“先找边缘地方生火休息。”
嘀咕着,季中正跨步朝着丛林迈进,他没有夜间战斗装备,准确的说整个小镇都没有夜间作战装备贩卖,所以晚上是无法进行作战的。
找的位置紧靠着一条小溪,季中正是这样判断的,它是一条小溪,溪水很平静很缓慢的流动着,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静止不动的,划开了生火的隔离圈,找到一些干树枝和树叶生了火,靠在一颗刚好一人环抱的大树下抱着自己新买的狙击步枪休息了起来。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浩克怎么样?”
低头看着这把枪杆漆黑的狙击步枪,季中正很认真的试图跟它交谈。
“恩,沉默代表你同意,有名字后你就真正属于我了。”
满足的微笑,季中正此时的状况跟儿时圣诞收到父母礼物时一模一样,尽管儿时圣诞节自己收到的是hulk卡通玩偶,而现在抱着的却是杀人利器。
昏昏沉沉的入睡,不知过了多久,耳边突然传来了‘啪啪’的巨响声。
说巨响毫不为过,丛林的夜晚毕竟是寂静的,猛的睁眼,天刚刚擦亮,头顶上鸟群轰散,紧跟着又是一阵枪响。
慌张中,季中正立刻拿着东西朝着眼前不远处的土坑冲了过去,说是土坑,实际上也就是深度差不多10cm的小斜面土坡,整个人面朝地趴下去后抬头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呼吸变得有些急促,甚至忘记将狙击步枪架起来以防万一。
“唰唰唰”
两分钟后,右边远处突然窜出来好几个人影,他们一边奋力的沿着小溪边奔跑,一边回头用手里的武器进行还击。
“卡雷斯,你跑不掉了,放下武器投降。”
“啪啪”
喊声和枪声交织在一起,奔跑的一共有四人,季中正看的很清楚,原本是五人的,就在喊话声后一人应着枪声倒了下去,扑在溪水上一动不动,溪水的颜色慢慢变得浑浊。
“比伯,该死!”
这一声是从女人嘴里发出来的,很好分辨,剩下的四人中有三个壮汉和一个身材极好的女人,对女人,季中正没有什么概念,读书的时候他是个书呆子,因为在学校经常被同学欺负和鄙视也不敢去和女同学交流。
“卡雷斯,你必须安全离开,我们殿后。”
同行人中又有人喊着,络腮胡,这是季中正对那个喊话人的第一印象,他的手用力的抓着那个叫卡雷斯的女人的手臂,像是要将卡雷斯扔出去,眼睛瞪得很大绝对是在下命令。
“威尔大叔,要走一起走。”
距离季中正趴着的位置越来越近,那个络腮胡男人并没有年过半百的沧桑,反而很干练,听到卡雷斯的话后坚定的摇头道:“你要回去通知大家,记得替我们报仇,告诉他们皮雷叛变了,这是最重要的事情,还有,这批货没有丢失,在皮雷他们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