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县委席书记亲自主持了县委常委的工作例会。听取主管各部门的县长近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会议最后一项就是听取县纪检委关于举报粮食局的案件查处情况。
席书记不想自己承担这件事的责任问题。一个是问题发生在前几任领导身上,自己不了解情况。再就是弄砸了,自己无法向地委江市长交代。现在,把问题摆出来,让大家共同研究,对自己是有好处的。前一段时间,政法委水书记,县委勾副县长等都表了态,不希望查下去了,自己拒绝了,现在自己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交给大家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将来有问题时,也追究不到自己身上。
胡福友书记亲自汇报了这一段时期内的工作情况。就举报问题的查处情况分为四部分,分别进行了汇报。
一,涉及到省市方面需要核查落实的几个问题。
1,违反国家粮油政策,擅自平转议粮油销售问题。问题是可能不是擅自动用,而是有人可能将国家的平转议指标自己卖了。这是大问题。
2,汇往省城的四万多元票据,说是给省财政某人的。这需要去核实那面的情况,并查清收钱的理由。
3,虎头沟玉米销售的问题,据说是省城财政某人的,它涉及到税金问题和倒买倒卖我县政策指标粮问题。
二,销售回扣问题,需要到天都方面去外调。有销售票据和具体数量。
三,截留利润十万元的问题。
四,其它问题。
胡书记明白自己的工作是以查问题为主。具体怎么处理,需要县委研究决定。因此,他对问题基本上都作了如实的汇报。但是,胡书记在汇报时,将一个关键的问题偷换了概念,即私分公款变成了截留利润。只此一项,便把问题的性质全改变了。也就是说把可能的违法犯罪行为改为业务上的违纪问题。这就是他们共同研究的结果。因为他们知道,别的问题,一个是需要待核查,还有机会。再就是板上钉丁的事,不好改变。只有这个问题是严重的。如果追究下去。恐怕不只是这样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此隐瞒。另一个问题就是权爱民等房的问题,胡书记把他们列在了其它问题里,很简单地以粮食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一言一蔽之,不予追究。
待查的问题落实不下来。查实了的东西转换了性质。这就是他们研究的对策。把问题推给了县委,由县委决定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
元旦早已过去了,拖拖拉拉的四个多月了。工作到这种地步也算是有成绩的。扩大战果,穷追猛打是必然的。但县常委们的意见并不统一。常委会上,除戴伟军书记、水中立书记-、勾县长外,还有三位常委在座。这三位常委非常坚决地要求继续查办下去,直至追究个人责任。而以水书记和勾县长为主的一面,以案件涉及到省市有关部门和领导,继续查下去,对我县不利,对个人不利。应当停下来,不要查了,就对已查实的问题进行处理为好。
主张查下去的常委们,见汇报的问题非常严重,除力主继续查处外,还建议移送到检察院部门加大力度深查。他们无法想象同是县长一级的领导,对出现这么大的问题,自己竟不闻不知,而有的人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自己分管这一块外,说明有人根本没拿自己当回事。也说明了有人在背后做了工作。既然如此,能把问题摆出来,就应说明自己的意见。
他们不知道席书记是什么态度,也根本没想到席书记是在很为难的情况下,把问题推给常委们去定夺。席书记他知道自己的意见不管是赞成还是反对,别人是不可能反对的。别人不知道地委江市长的意见,席书记也不可能把他的意见传达给别人。自己之所以把这件事拿到常委会上讨论,就是要大家都了解问题的相关性。也就是席书记自己说的他会掌握尺度的。
双方的意见相持不下,都在等待着席书记的表态。席书记看了看双方的人数对比,三比三,人数相等。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事。分工不同,各管各的。一般性的工作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个问题自己还是不好表态的。于是,席书记微微笑了笑,手指着胡福友书记说道:“你是执法的,界限尺度你掌握,你表个态吧。”这么一转,把问题推给了纪检委。
胡福友书记也笑了笑说道:“我可是向县委请示汇报的,意见得你们拿。”
“是,是。你先说说看,你们的工作还有什么打算?”席书记仍在坚持让纪检委表态。这可不是一般的表态问题,而是一个有相关责任的大问题。席书记不想落个干扰阻挠纪检委检查的罪名。因为在此之前,席书记是非常坚决的支持纪检委查办的。
亲临第一线检查,间接地听说了许多小道消息,从检查方和被检查方的情况变化分析,胡福友书记明白席书记让自己表态的原因。可这个问题、、、、、、福友书记也不想直接表态,因为常委中还有持不同意见的。但席书记让纪检委表态,自己不表态,不拿出个理由来,席书记也是不好说话的。胡福友书记想了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