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情之一字(1 / 2)

盛世锦歌 胖娃胖嘟嘟 2479 字 2017-05-18

“那位内贼是谁?”凤九歌突然问道。红狐门藏身地下数百年,门中弟子选择极为严苛,皆为乞丐孤儿之流,在凡尘俗世无牵无挂,确切地说,他们当中许多人自记事起就呆在地宫,万丈红尘于他们而言犹如镜中花水中月,而地宫是他们的家,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是怎样的诱惑让他们抛弃自己的家,选择背叛?

千夜藏在红狐面具下的脸,瞬间变得黯然,抬手指了指墙角,“我的内侍。”

顺着千夜手指的方向,凤九歌看到,角落里有一颗血淋淋的人头,竟是个美艳的少女,乌发如绸似墨,眉眼如画,腮边有一颗绿豆般大小的美人痣,少女闭着双眼,嘴角微微上翘,似乎带着笑意,若非只有脑袋没有身体,定让人产生她正在睡觉的错觉。这样的女子,犹如人畜无害的小白兔,怎么会朝自己的家,自己的亲人痛下狠手?

凤九歌突然想起一事,转过头,不解地看向千夜,“你的内侍不是男子么?”他的内侍她见过,五年前在西郊地宫,虽遮得严严实实,但无论身形还是腔调都是男子无疑,何时成了少女?难道,他换过内侍。

千夜偏头扫了一眼角落里的人头,仅一眼,就将目光挪开,不愿再看,“她一直都是女子,红狐门唯一的女杀手。”

他的思绪,飞速倒退,眼前出现那座荒山,那群龇牙咧嘴的野狼,那个小狼孩歇斯底里的哭喊声。

“十二年前,我随师傅在荒山修习,回地宫途中发现了她。”千夜说道,“当时,她不过四岁,正被一群穷凶极恶的野狼追赶,发出凄厉的狼嚎。后来我才知道,她自小被父母遗弃,被一只野狼收养,因此叫声如狼嚎。那日,她被其他野狼发现,收养她的野狼为了保护她,和狼群厮杀,她趁机逃走。那群野狼杀掉收养她的那头野狼后,将目光投向她,我们发现她时,狼群正准备朝她下口。我和师傅见她可怜,从狼群中把她救下,带回了西郊地宫。”

“红狐门三千外传弟子皆是男子,师傅担心对她的成长不利,于是让她女扮男装,跟在我身边当我的内侍。师傅怜悯她的身世,待她如亲生女儿,传授了她不少独门武功,明里暗里提及将来把她指给我,若非五年前你出现……或许她已经成了我的妻,毕竟红狐门仅她一名女子,又是我的内侍,我那时不懂情为何物……但这世间之事,你我皆难定论,偏偏五年前我遇到了你,那时我想娶你当少主夫人是真心的……”

“因为五年前那件事,她沉郁了数日。后来,你离开,她的心情慢慢好转。这些年,她待我极为用心,衣食住行无不细致入微,她的情意我何尝感受不到。但于她,我只把她当作妹妹,没有半点男女之情。”

“半年前,她趁我熟睡,给我下药,妄图爬上我的床,生米做成熟饭,幸好蓝鸟及时发现,衔来解药。自那以后,我便动了给她寻一门亲事的念头。红狐门三千弟子,其中不乏青年才俊,我看中了三人,告诉他们她的秘密,三人极为震惊,随后对她展开追求。我本以为,她会选他们当中的其中一人,没想到她竟对我生出恨意,酿下如此大错。”

“她狼性未除,自己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

这是再见千夜以来,初次听他提及当年之事,没想到红狐门遭此大劫,和她竟有莫大的关系。凤九歌再次将目光锁定那颗脑袋,感慨万千,“世间男子千千万,她又何必如此想不开?师兄不喜欢她,总会有人喜欢她,把她捧在心尖上……师兄,若她知道,我已嫁作人妇,你我此生此生都没有可能,她会不会后悔自己的背叛?”

“她一直都知道。”千夜轻叹一声,“你我却是不可能,但我的心再也容不下其他人……不提也罢。师妹切莫为她伤神,人各有命,她既然选择背叛,就应当知道这么做的后果。”

凤九歌撇开头,不愿围绕这个话题打转,千夜的心思从来不曾隐藏过,五年前如此,五年后亦是如此,但她能感受到,五年后的千夜是克制的,“师兄有伤在身,九歌这几日暂停修习功法。不过师兄放心,九歌会尽量寻找时机到红狐殿为师兄熬药,直到师兄痊愈。红狐门遭难时,九歌未能尽绵薄之力,这个请求,师兄不能拒绝。”

“你这丫头!”千夜嘴角牵起一抹浅浅的笑意,心情有所好转,“师兄虽然受了伤,不能给你传授功法,但你可以自己修习。如今你已修习至红狐功法第八重,完全可以自我催生功法,步入第九重第十重。至于熬药,师兄的身体自己知道,躺上三五日就能痊愈,不用喝药。”

“不喝药怎么行?”凤九歌横了她一眼,“哪有人受伤不喝药的?”

“对,对,对,必须喝药。”蓝鸟频频点头。

“你去让人把药端来。”凤九歌对蓝鸟说道。

“好嘞!”蓝鸟双眼冒光,扑腾着翅膀,飞出了正殿。

很快,有人端来汤药。凤九歌递给千夜,“师兄,喝药。”

千夜皱眉,身子往后仰,“师妹,这药太烫,你先放下,待药凉了,师兄自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