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抓过他脱下来的衣服开始往自己身上穿。
“你待会自己想办法回家吧,我进去救人,城外有我的兄弟接应,倒是顾不上你了,咱们就此别过。”
马積忙应着,临走时问了一句,“还不知道大哥姓名。”
“马征,马御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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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很美很亮,可是这不是马征喜欢的,这么亮堂,很容易被人发现,四五百米的距离,马征爬的很慢,幸亏自己平时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他现在整个人顶着一件黑色衣服,跟一块大石头一样,慢慢往大牢侧面爬去。
半响之后,马征贴在墙壁上,往手心吐了口口水,双手搓了搓,一下抓着墙头翻了上去。
“汪汪!汪~”
脚跟刚刚落地,突然,一阵急促的狗叫声在他身后响起,马征大骂一声,“靠啊!这时候也有看门狗?”
顿时大牢里就热闹了,狱卒们本来就被城里的阵仗给惊醒了,更有县衙派人来通知加强戒备,防止有人趁乱劫狱,狗叫声一响,立即有二三十人提刀赶来查看。
马征一看这情形,也顾不得再去躲藏了,一刀将身后还在狂叫的黑狗劈杀,顺着墙角就往大牢里冲。
“谁!那里有人!兄弟们把他抓起来!”
一名狱卒眼尖,发现了马征,顿时大叫着追了上去。
马征一口气冲到大牢门口,见有三名狱卒正持刀守卫,也不废话,冲上去一刀一个杀了,只留下一个看上去最瘦的被他一刀柄拍到在地。
“程咬金关在那里?快带我去!”
那人吓得屎尿齐流,哆嗦着指了指里面。
“在、在最里面一间。啊!”
话音刚落,便被马征一刀劈死。
一脚将挂着粗铁链的木头牢门踹开,马征一头冲进了关押囚犯的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