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路救孤寡始从来(2 / 2)

孩来说无疑是最快乐的,小女孩守着李少峰,就像两个大人之间消除误会的使者一样,不停地穿梭者。日上三竿,李少峰率先打破两人之间的平静,先对着女人说话了,说道:“是某不对,不该冒犯您。某这儿还有些面,我们找些野菜,加点面,煮着凑活的吃一顿吧。”

女人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其实,经过夜里女儿的解释,她已经释怀了。这年月,有人愿意从自己嘴里抠出一点给别人吃,已经是莫大的恩惠了。如果不是李少峰,有谁会管她们呢,心里挺感激李少峰的,至于那点不太恰当的举动,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对生活在宋朝以前的女人根本套用不上,有唐以来,一直到五代十国,人们对男女之防远没有后世想想的那么危言耸听。历史记载,唐朝台州一名叫肖惟香的女子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当中,私向苟合,时唐人并不认为是什么不道德的事,反而当作风流韵事广而传颂;山东长山县赵玉的女儿一日独游,见一个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说:我若得此夫,死亦无恨。军官说:暂为夫可乎?赵氏说:暂为夫亦怀君恩。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唐代的传奇小说中也有不少是写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这些都充分的反映出当时唐人对男女之防以及性的观念。而五代还来不及建立自己独有的礼教体系,怎么会有那么多男女之防的概念呢?只是到了宋代理学盛行以后,中国社会才实行了长达近千年的性禁锢,对男女之防的约束愈加严格了而已。向李少峰他们这样的事,对生活在明清时期的女人来说,可能已经算失节了,非得找个地自己了结自己不可,但对这时候的女人来说,其实也就是屁大点事。

李少峰说完,牵着小女孩的手就往外走,女人看见女儿跟着走了,也跟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走着。几天里,李少峰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和两母女走在一起,女人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着李少峰走,反正就这样走了。有李少峰在,女儿好像对李少峰比对自己还要亲。四天之后,他们走进了房陵县,一切悄悄的从这里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