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死前相见(2 / 3)

彼世传说 飘仙壹号 4633 字 2016-05-25

孔方淡淡地说道,“他只是个贪钱的小人,不值得让我怨愤那么久,之后我就释然了,甘心成了地祇,只不过,我爱钱的老毛病就再也改不了了。”

“哦,原来如此。”李弃说道。

“所以我对阿狼没有仇恨,自然是不会堕天。其实我只不过始终对父亲还是耿耿于怀,此刻他若不跟我讲清楚为什么要将我千刀万剐,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而这时候,只听见门外的侍婢喊道,夫人,快出来,陛下来了。

“嘿,你看看这不是想来跟你说清楚吗?”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就到了,李弃想着就觉得好笑,于是戏谑地说道。

“陛下,我爹?风僭越?!”没想到自己刚刚还提到了父亲,没想到这不就出现了,这着实把孔方吓出了一身冷汗,于是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开始想要找出路逃走,然而随便可以消失的他却好像一时忘了自己是个鬼魂,居然说道,“他他他已经在前门了我逃不掉怎么办?”

“反正看不见你,躺床上去!”李弃鄙夷地看了孔方一眼,便小跑的出门迎接了。

直到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修罗终于在梦中看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儿子,这些年来,说实话,他甚至连想也不敢想他,因为记忆总会停留在儿子死亡的那一瞬间,甚至连想到的都是血肉模糊的儿子,直到三天前,他闯进了自己的梦里,还是这样的完整,那一刻,修罗安心了,强烈的悔恨让修罗必须想到一个补偿他的办法,为此,他想到了李弃。

这一回,修罗坚信自己做得对了。

月光之下,曲径通幽的蹊径颇有另一种韵味,尽管这里很小,最初的目的只是想把他当做一处书房,只是修罗没有想到自己钟爱的地方被月暗看上了,记得月暗读书的时候便搬来了此处,钟爱的地方给了他最钟爱的人,修罗甚至没有一点的不舍,记得每日赶紧批完了奏折,便心急火燎地跑来这里叫醒午睡未起的儿子,记得每一次,他都会向自己耍赖。

“月暗啊月暗,父亲给你挑的人你是否喜欢,我真的希望,今日你终得偿所愿了。”

不管何时何地,月暗钟爱的东西,也许自己永远都会让的吧,就像是这所蹊径一样,修罗觉得,儿子只要开心了,自己也才会更加开心的。

那么李弃呢?也许她注定了只是自己的梦,一个年轻时的梦。

想至此处,修罗长吸了一口气,他仰头看着蹊径牌坊上挂着的红灯,摇曳温柔的光让他想起了很多很多年前,自己兴起驮起了那个要摘红灯的少女,那一刻,红灯印着她红扑扑的脸,是那样的青春活力,还记得月光下跳舞的她,还有和何苦的把酒高歌,当年轻时的一切都以成空,他们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只留下自己孤独一人活着,活着,而2000年后呢?何苦变成了自己的儿子,而自己是否要感谢上苍再次让她看到了李弃,即使这个女子终将成为自己的送终之人。

“若你早就是这般漂亮该有多好,或许我就会和何苦抢你了。”修罗释然一笑,道。

远处,一个零碎的脚步声传来,是李弃从茂密的树丛中钻了出来,她看见了远处被人双双架着的油尽灯枯的修罗,这是进宫以来,李弃第一次仔细地看着风僭越,因为李弃怕以后自己就再也见不到了,如今的风僭越已经老了,老得让人心疼,风吹起了他几乎掉光的头发,显得是那样的落寞,他的嘴瘪了进去,说话也有些含糊了,惨白皮肤上布满了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数不清的老年斑,竟几乎快将他惨白的脸给填满了,如今,他的长胡子和眉毛也渐渐的短了,衰老并不能保持他最后的风度,他已经没有了原来丰神俊朗的样子,甚至颇有些浩瀚当年老去的样子,原来就算是再漂亮的人儿,老去了也还是一般的样子。时间就是一把杀猪刀,夺取了他的年轻,更夺取了他的生命。

“风僭越——”这个名字重新从李弃的嘴里说了出来,因为她知道,此时的修罗已经什么都明白了。

难道,濒死的感觉会让一个人更加的敏感吗?李弃不懂了。

只见修罗骄傲地一笑,一瞬间,李弃就像回到了2000年前,回到了过去,她看见了年轻的风僭越的影子,原来不管时间过去的多久,这样的心境始终都不会变的吧。

“来——”修罗示意叫李弃过来扶自己,顺便可以支走身边什么都不了解的外人。

李弃心中一酸,她真的很希望,风僭越能像以前一样,骄傲地跨着骏马,摘下自己的面具,俯下身来,摸着自己的脸说我叫风僭越,那时的心动早已不服存在了,而眼前仅仅只是个衰老的皇帝,甚至连走路都要自己相扶的老皇帝。也许比起风僭越自己,李弃更害怕风僭越的衰老,想到了这里,李弃不禁落泪了。

“怎么了,哭什么?”风僭越望了一眼李弃,冷笑道。

李弃擦干了泪水,没有说什么。

“即使你不说,朕也知道,你哭我老了是吧,你也崇拜那个风僭越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