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傲的样子。」
罗琳在该校的英语老师史帝夫艾迪回忆罗琳当时并不特别杰出,但属於「一群开朗女孩团体的一员,英文成绩也不错」。
她高年级时的好友西恩哈里斯有辆蓝绿色的福特。曾在罗琳笔下出现:「荣恩卫斯理长得一点也不像西恩,但他完全是西恩式的角色。」关於罗琳那时的音乐品味,她说:「我最爱的团体是史密斯乐团,当我到达庞克时期。则是冲击合唱团。」
罗琳成绩优异,当选為女学生主席;她的英语成绩拿到「A」,法语和德语则拿到两个「A」和一个「B」。
1982年,罗琳参加牛津大学的入学考试,但未被录取;后於艾希特大学唸法语和古典学,那是个对她带来冲击、「预期会与许多相似但思想激进的人相处」的地方。
当她加入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们。开始结交朋友时,她感到她正在做自己。
艾希特大学法语教授马丁索瑞尔回忆大学时的罗琳:「一个安静又能干的学生,总是穿著丹寧外套、留一头深色头髮,以学术语言来说,她有著能干的外表。」
不过,根据罗琳自己的回忆,她觉得自己大学时「什麼事都没做」,还「画了很深的眼线,总是听史密斯合唱团、看狄更斯与托尔金的书」。
罗琳曾到巴黎当过一年交换学生,并於1986年自艾希特大学毕业;然后搬到伦敦,在国际特赦组织当研究员和双语秘书。
1998年,罗琳写了一篇有关她唸古典学时的短文,标题為〈What was the Name of that Nymph Again? or Greek and Roman Studies Recalled〉,并刊载於艾希特大学的《佩格萨斯》期刊上。
结束在国际特赦组织的工作后,罗琳与她当时的男朋友搬往曼彻斯特 。
1990年,当她坐在一班从曼彻斯特开往伦敦、误点4个小时的火车上时,一个在巫师学校唸书的年轻男孩故事从脑中迸现。
她告诉《波士顿环球报》:「我真的不知道灵感从哪裡来的,它从哈利开始,其他角色与情节慢慢浮出,最后佔满我的心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