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随笔日记(废话嘛我都是在日记)(2 / 2)

海一样意思。后来她读文化大学,后来去义大利,女孩子比较早熟,后来我遇见哲王美,后来…。十七岁至十九岁。

我记得你眼裡的依恋,万芳唱。这歌名一看就知道会作的不差了,如此肯定的浪漫和心酸。这种歌曲,标準的听了几遍后,就会记住一辈子了。太好记了。妳记得谁眼裡的依恋?我想这世界上至少有一个女孩记得我眼裡的依恋吧?

多事的秋,万芳唱,好像是李宗盛作的。刚刚还没说完,就接到老友讯息在医院请我接她出院。还好我的手机电话没在用,不然我会忙到死,没错,真的会忙死。原来不用电话是為了救我这残破不堪的生命。既是老友,当仁不让了,马上接她出院,路上她述说了她的岁月,到达她的住处,她似乎希望我继续陪她,但我婉拒了,因為我公司没关,必须回公司关,况且孤男寡女在一起,一定会发生一些事,我还是逃跑比较好,尤其我单身很多年了,不动才有鬼的,太了解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