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布斯大会,也叫部落大会,是罗马最民主的一种民众大会,它不分等级而且不要求财产资格,是罗马主要的立法机构。
罗马的高级官吏主要有四种:
一是执政官。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最高行政官员和军队首脑,由深都里亚大会选出两人,他们权利平等、互相制约,任期一年。
他们有权向元老院和民众大会提出建议和提案,根据元老院和民众大会的决议发布命令和指示,对不服命令者给予处罚。
他们实际上是集军事、行政、司法、立法于一身的最高官吏。
二是行政长官。指国家的最高审判长之类的官吏,是司法方面的最高领导者。
他们有权任命法官和发布司法方面的指示,他们在司法方面的指示是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监察官。其职责是审查元老院名单;对公民的财产进行每5年一次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重新排定公民等级次序;监督公民的道德行为,管理国有财产和公共工程。
四是平民保民官。由特里布斯平民大会选举产生,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平民的利益不受贵族的侵犯。
他们有权否决除狄克推多之外的任何官吏的命令,甚至可以否决元老院的决定,并且保民官的否决权是分别拥有的,无须协议一致,一人否决,即为有效。”
有分教:
他山之石可攻玉,鹤鸣九皋闻于天。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