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乱后群雄割据的状态。归根结底一个字:乱!
此时施行的是郡县制,主要分成州、郡、县三个级别,往下面还有乡、里、亭几个小级别,不要小看这些小级别,刘邦当年就是当亭长的,虽然是最小的官,但大家都普遍认为他也是当官的出身。刘备就惨了点,虽然因军功当过县尉,按说比亭长高级,但因为此前卖过草鞋,所以出身就是贩履织席之辈,还不如刘邦当官之前一直当流氓无赖呢。
州的最高长官是州牧或者刺史,关于州牧和刺史的区别十分复杂,一方面是不同的朝代总改来改去,另一方面同朝代的不同皇帝也总改来改去,反正这时候就是两千石的官,相当于省长的样子。
郡的最高长官是太守,相当于地级市市长,据说也是两千石的官,但这个时候的工资待遇也乱得很,不说这两千石还分了好几个级别,不同的级别实际发放的钱和粮食有很大差别,更重要的是工资支付除了钱和粮食,还有布匹、土地、人工等五花八门的东西。
县的最高长官是县令,待遇从四五百石担到一千石的好像都有,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工资待遇说的都是年薪,发放时间比较混乱,还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工资待遇也并非这些官员的全部收入来源,甚至有可能不是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