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
叶枫:“贞观十六年,李世民下达了两份诏书。”
“第一份要求各地将脱离户籍的老百姓在一年内重新登记户口。”
“第二份,禁止老百姓有自残的行为来逃避劳役,也叫福手福足。”
“即使你自残了,你依然要承担劳役。”
“第一份诏书针对逃户,前面我讲了豪强和朝廷之间的关系。”
“老百姓对于成为朝廷的在册人员,关键在于朝廷对他们的压榨程度。”
“老百姓也不傻,如果当朝廷的老百姓生活要比当逃户更好。”
“那么,老百姓自然会选择不当逃户。”
“逃户问题能捅到李世民那里,李世民也因为这件事情亲自下诏书,可见大唐的逃户问题较为严重了。”
“第二份诏书,李世民能亲自下诏要求天下老百姓禁止自残行为。”
“一样的道理,为了防止福手福脚的问题,李世民规定哪怕你自残了,也要接受正常徭役。”
“如果是隋朝理遗留下的问题,为什么贞观十六年之前李世民没有下任何一份诏书。”
“如果贞观之治一年比一年好,老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那么,自残的现象只会越来越少这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