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子留给她的表外甥女李元初。
现在,表外甥女来了。她拿着老太太之前的房契和老太太留下的遗书,又拿上出发之前她在老家政府那边办好的身份证明,去了京城地政局新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所进行房屋登记。
1950年2月,京市地政局成立了房地产交易所。
这个时候,京城无主的房产挺多的。以至于市政府于1950年3月专门下发了一份《人民政府处理城区无主房地暂行办法&bp;》,对什么是无主房产做了规定:已逾登记期限(一九五0年一月底)无人办理登记者。&bp;已申请登记,因证件不足,经通知后没有按时补交手续者。
对于这些无主房地,地政局会将房屋地址在报纸上进行公示,公示之后三个月内,“如该房地产所有权人提出足够证明文件,经地政局审查属实,准予补行登记并按照逾期登记条款酌予加罚,期满如仍无人办理登记或登记证件不足者,即由地政局移送公逆产清管局代管。”
方晨老太太这个房子赫然就在公示名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