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章:全才和珅·议罪银制(3 / 3)

站在镶了铜叶的大柜前。

地上、桌上、椅子上,堆了一高高的都是文卷、书籍。

一个个标着黄签。

他手里翻着书籍,摇了摇头后又放到桌上,从柜里又取出一本。

突然,他双目睁大,嘴角上扬。

……

【和珅知道要增加收入,硬性的方面无法动,一动就是动国体,只能到那些有弹性的收入中去寻找。】

【然后他在财政条目中看到“罚银”二字。】

【罚银,又叫罚俸,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这样的一种制度。】

【而清朝在入关之前,就也有罚银的政策。】

【指的是犯有过失的官员,一般都有连带俸禄的罚款。】

【这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处分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罪责大小,分为七个等级,有罚俸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一年、两年。】

【而对官员的扣罚俸禄,当然是由户部执行,罚没的款项由户部封存,上缴国库。】

【由此,和珅觉得,罚银制度可以扩大化,也就是可以用更多的银两,来抵更大的过失,这样一来,银两就会成倍增加。】

【而为了避免“以银抵罪”的嫌疑。】

【规定臣子犯罪,不管是掌实权的督抚、布政司等地方高级官吏。】

【还是有油水的盐政、织造和内务府官员,甚至是富裕的盐商、行商、参商,如果能够“自行认罪”,先交一笔钱,就能抵罪。】

【和珅将这个构思命名为“议罪银”。】

……

大秦。

嬴政迷茫了。

他迷茫的看着眼前四人。

果不其然。

四人也迷茫的看向嬴政。

五人达成一定上的共识……

天幕里讲的是人话吗?

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同意这么离谱的提案!

大明白话讲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些银子终究是百姓买单。

萧何抿了抿嘴角,轻声道:

“如果官员犯有轻微罪行或重大赤字,可以用议罪银罚款来偿还罪行。”

“那么为了解决乾隆私人金库的难处,不少官员会主动索要赔偿和安家钱。”

“议罪银直接承认了贪污的正确性……”

冯去疾抚须长叹道:

“结果就是贪官贪的越多,交的议罪银就越多,交的议罪银越多,促使贪官贪的更多。”

“吏治彻底腐化。”

“乾隆啊……唉……”

清朝衰败始于乾隆啊。

和珅这个人,踩在了乾隆吹起的风口上。

……

【缴纳议罪银的流程,先在军机处内设立“密记处”,具体实施议罪的细节由密记处负责,收缴来的款项由内务府保存,供皇室之用。】

【和珅将奏章,递交乾隆。】

【乾隆觉得这是增收的好办法,只不过群臣是否会非议‘以银抵罪’?】

【和珅安慰道:这与以银抵罪性质决然不同,议罪银只对准轻罪,而且自行认罪的官员,这既可以给他们警醒,又可以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况且罚银制度自古有之,没有什么违逾之处。】

【将银子直接交内务府,也表明此事无关国体,群臣不必议论。】

【乾隆乐了。】

【他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且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乾隆四十五年(1780)前,清朝处于盛世顶峰。】

【国势稳定,政治清明,官员体系效率极高。】

【然而,自乾隆四十五年开始,大清政局就已经沧海桑田,不复当年模样。】

……

大清·康熙时期

“朕乐你祖宗!!!”

康熙气的差点把手里的金莲扔了出去。

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

款项由户部承追!

银两也交给国库!

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而议罪银呢?

并非国家定制,故可以绕开吏部户部,由军机处负责!

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

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

最重要的是……

康熙一屁股坐在龙椅上。

无力扶额。

“此举一开,蝇蚋之附聚焉……”

……

大清·雍正时期

“抬来!抬来!”

雍正急躁的在地上来回踱步,双手不停紧握放开。

“议罪银?议罪银!好一个议罪银!”

“你个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混账!”

“枉费朕的一片苦心!”

“混账!混账啊!!”

雍正紧紧盯着乾清宫的大门,恶狠狠道:

“多去几个人!上车辇!”

“朕要立刻马上见到这个逆子!”

“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