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只要不攻城,我就不会输(3 / 3)

护村庄治安。

早在今天凌晨,尼登修道院就已获悉敌军的大致动向,知道有一股敌军正在北边修建营寨。

但修道院的院长并未下达撤离指令。

一方面是上头还没来通知,另一方面则是他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跑。

八个村庄分得很散,大半夜的很难让劳作了一整天的农奴都爬起来跑路。

更重要的是,这座庄园刚完成春耕没多久,麦苗才刚刚发芽,这时候逃跑,谁来照顾麦苗?

去年秋天,这座庄园就曾遭到过流民叛军的洗劫。

今年种下去的种子,可是农奴们从口粮里勉强抠出来的。

若是今年再没收成,这两千农奴要么饿死,要么就只能沦为流民。

正当北边村庄的农奴们就着咸菜喝稀粥时,村外忽然响起了哨兵急促的口哨声,接着就是密集的马蹄声与震耳欲聋的杀喊声。

这也是老二招式。

晚上劫掠当然要偷偷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但白天却是声势越大越好。

他手头的这些骑兵可是林恩全部的骑兵家底,死一个都是损失。

全员高声呐喊,搭配马蹄声,能营造出‘千军万马’的压迫感,可以有效瓦解敌军的抵抗意志,以尽可能降低己方的战损。

听到外头的杀喊声,农奴们连粥也来不及喝,当即丢下木碗,光着脚丫子就往屋外跑。

此时,老二已经亲率前锋队突破村口岗哨,如黑旋风般席卷整个村庄。

黑马踏碎村口木栅栏,黑旗撕裂晨雾,前锋队骑枪上挑着燃烧的火把,宛如死神降临。

他们全员身披黑色罩衫,以黑头巾蒙面,甚至还配备了五面迎风招展的黑底骷髅旗。

一切都是为了加剧敌方的恐惧,并打出‘骷髅团’的名声。

嗯,没错,出来抢劫当然要有名号。

在谷地公爵领用过的‘铁面团’肯定是不能再用了。

为了尽可能追求恐惧效果,老二给这支骑兵起名为‘骷髅团’。

杀入村庄后不久,他鹰隼般的目光很快就锁定了慌不择路逃跑的庄头。

主要一群瘦子里就那一个胖子,实在是太显眼了。

老二夹马上前,一剑斩下庄头的脑袋,而后高举头颅,仰天大喝:“带走牲畜,践踏麦苗!”

尾随而至的前锋队骑兵则高呼:“杀光向南逃跑的人!想活命就向北逃,白河伯爵会接济任何人!”

在他们身后,劫掠队骑兵如潮水般涌入,迅速洗劫整座村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