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想象空间,形成一种暧昧的氛围。
在这种基础上,再以对方喜欢的形象闪亮登场,只要性格不是特别让人讨厌,就基本成功一大半了。
这个年代恋爱就是这么简单直接。
顾蕊拿出一条自己的斩男白裙。
要说斩男,有什么比得过白裙子的杀伤力呢。
她伸手递给杨春花:“来不及买了,要不你先凑合穿吧?”
这个年代不像后世那么讲究,同穿一条裤子常有的事,这时候物资短缺,买什么东西都得要票,有票还不行,一年到头的各方面物资也都是有份额的。
这时候的借衣服,可不是后世的嫌弃,人家愿意借衣服,搁这时候都是人情。
杨春花光是摸着就知道这裙子有多贵,而且顾蕊的衣服都还是量身定做的,都那么漂亮!
“什么叫凑合啊?这好得不能再好了!顾蕊,你真好!以后只要你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我绝不推辞!”
顾蕊愁眉苦脸状:“真的?今天我这就有个事儿需要你帮忙。”
杨春花立刻绷着小脸:“你说,我保证做到!”
顾蕊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语气蔫坏儿:“那今天,你就为了我拿下林同志吧!”
“顾蕊!你真坏!”
顾蕊坏笑:“刚刚不还说我真好吗?”
杨春花羞得不说话了,拉起床上的帘子开始换衣服。
杨春花以前总是穿着肥大的军装不显,这一换上顾蕊的裙子,该有的地方都有,曲线玲珑。
顾蕊把不适应的杨春花按到椅子上,开始给她整理妆发。
顾蕊没有给她编辫子,而是选择直接披散下来。
杨春花的发质很好,又黑又顺,这样放下来显得温柔又让人充满保护欲,和平时粗糙随意的模样判若两人。
顾蕊在抽屉里找出一盒火柴,从里面拿出一根划着,吹熄,等凉了后开始给她画眉,画好弯月眉又在卧蚕的位置浅浅勾勒几下,一个自然的卧蚕就出来了,眼睛看着立刻大了不少。
最后就是上口红,涂好口红,顾蕊把晕开的桃红,在杨春花脸颊苹果肌偏上的位置拍了拍,既修饰脸型,又提气色。
这样操作完,杨春花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整个人看起来跟之前可以说是判若两人!
杨春花震惊的看着镜子里从未见过的自己,呼吸都放慢了,生怕惊扰了镜子里眉目如画的姑娘,害得杨春花都不敢动,生怕跟做梦一样这么漂亮的自己就没了。
顾蕊笑骂她出息,许诺以后还给她打扮才敢动。
等杨春花写完信,两人就出发去找林峰了。
*
两人先是来到他们宿舍楼下,却被告知去篮球场了。
她们又急匆匆地往篮球场赶。
这个年代,娱乐活动匮乏,篮球运动可以说是军营里最受欢迎的娱乐活动。
只要休息,篮球场就永远是最热闹的地方,一场接一场的友谊赛,对抗赛在这里热烈展开,朝气蓬勃的年轻小伙儿们,在球场下浑汗如雨,争夺各自的天下。
顾蕊站在篮球场边上努力寻找着林峰的身影。
基地里有两支颇有名气的篮球队,一支是男主傅斯年所在的“正规军”,属于基地名正言顺的篮球队,成员大多是大院子弟,还有一支野路子出身的“野家军”,就是林峰他们这些从农村来的泥腿子组成的。
顾蕊跟杨春花挤进去,终于看到了球场上正在和傅斯年他们打球的林峰。
顾蕊没有声张,拉着杨春花寻了一个位置等着。
她一点儿也不觉得枯燥,要不是怕崩人设,真想吹上几声口哨。
赛场上,年轻小伙子们穿着背心短裤,腾转跳跃间,撩起的下摆一闪而过的垒块分明的腹肌,裸露在外的粗壮的手臂和大腿,处处充斥着荷尔蒙的味道。
上辈子她行善积德,这辈子看这些是她应得的。
顾蕊看得毫不收敛。
相较于顾蕊大胆的目光,其他女兵们就含蓄多了,只是不经意的看上几眼,就羞答答地转回目光,和朋友悄声讨论几句。
没等多久,比赛就结束了,结果毫不意外是男主方赢。
但林峰丝毫没受影响,一口白牙明晃晃的露在外面。
顾蕊连忙让杨春花招手,“林峰同志!”
林峰眼睛一亮,立刻朝他们跑过去。
其他人也都跟着看了过去。
篮球队的很多人都是跟顾蕊一起长大的大院子弟,见到她,顿时不怀好意地开始起哄:
“年哥,顾蕊来找你了!”
以往傅斯年的每一场篮球赛顾蕊都会来,为他们喝彩呐喊,准备毛巾冰棍。
开场前他们还打赌顾蕊会不会出现呢。
果然,她来了。
正在低头擦汗的傅斯年,拿毛巾的手一顿。
他抬头看向顾蕊的方向。
阳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