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小翠买给燕子的礼物(1 / 2)

1991年四月,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4月8号,这一天是一个黄道吉日,王建军的父亲王德彪,和燕子的父亲老冯,商量好了,这一天办订婚酒宴。

为什么不直接办结婚酒宴呢?

因为按照法律,王建军还不到22周岁,燕子也不到20周岁,王建军身为民警,要做好表率作用,不到结婚年龄,当然不能结婚,但是燕子,看见王秋水就生气,因为王秋水长的实在太美了,王秋水整天和王建军一起工作,这让燕子的内心没有安全感,所以他渴望和王建军先把婚事定下来,等于给王建军拴上了一个枷锁,只要自己在名义上已经是王建军的妻子,王秋水在和王建军在一起工作,燕子的内心就不会这么煎熬。

燕子的爸爸老冯明白自己女儿的心意,当然,渴望快一点定下这门婚事,自己的女儿能够嫁给警察,这对老冯来说,是祖上冒青烟的好事,王建军的爸爸王德彪,也是这个心思,因为他只有王建军这一个儿子,他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早早结婚,自己能够早一天看到孙子,但是因为年龄不到,只能先订婚,但是农村人没有那么多讲究,只要订了婚,两个人就算睡在一起,王德彪内心也是认同的,马春花是农村妇女,内心更是渴望快一点抱到孙子,对她的内心来说,订婚和结婚其实没什么区别。

所以马春花在订婚宴的前一天,就拉着王德彪,去西乡夜市选购衣服,作为送给燕子的礼物,但是西乡夜市上,真正能够看上眼的衣服,也要三四百块钱一套,对于从小在庄稼地里刨食的马春花来说,太贵了,她一辈子都没有穿过这么贵的衣服,有点舍不得,王德彪就在一旁训斥她,儿媳妇重要还是钱重要?

马春花委屈的说:“我跟你结婚20多年了,你都没有给我买过一件超过200块钱的衣服,我嫁给你那天,你家就杀了一只鸡,你妈妈还心疼的不得了。”

王德彪叹了口气说:“时代不同了,我俩结婚的时候是什么年代?1970年,能吃上一口白面馍馍,都是很奢侈的事了,那时候,我们一家一年都没沾过荤腥,都是借了你的福,才能喝口鸡汤,鸡肉不都给你吃了?”

吵架归吵架,马春花还是花了500多元买了一套在她心里面已经非常贵,非常贵的衣服,作为送给燕子的订婚礼物。

小翠和袁志刚,正在农田里干活,给青菜拔草,胡一平骑着摩托车来了,本来王建军不想把这件事情告诉袁志刚,因为他了解小翠,虽然小翠跟袁志刚结婚了,但是与王建军相信,小翠的内心肯定还有自己,王建军的内心也是深深的喜欢着小翠,如果小翠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心里难过,但是胡一平却不那么想,胡一平一直在劝慰王建军,做人做事,要当断则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现在燕子对你这么好,你再想着别人,那就不对了。胡一平说:“本来我也不想管你的事儿,但是欧阳兰兰跟燕子现在像亲姐妹一样,他让我通知小翠,所以我才提前给你说一下。”

王建军默默无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所以胡一平就来到了蔬菜种植大棚这里,找到了袁志刚和小翠,略带委婉的说:“袁老板,袁大嫂,王建军,明天订婚,大家都是朋友,想请两位参加订婚宴,不知道两位有没有空呢?”

袁志刚的内心是非常高兴的,因为他的内心也了解小翠,王建军订婚,小翠会彻底死了那份心里面对王建军的一丝丝牵挂,但是袁志刚又不敢表现的太兴奋,扭头用眼睛仔细打量小翠的表情变化,从而判断自己去不去?

小翠面无表情,抬起头来,对胡一平说:“胡警官,我俩一定去,几点钟啊?”

胡一平说:“明晚七点,西乡荣华酒楼。”

小翠说:“好,我俩准时到,谢谢胡警官,您吃饭了没有?,要不留下简单吃一点便饭?”

胡一平笑了笑说:“我所里还有事,工作有点忙,不打扰两位了,再见。”

胡一平走了以后,小翠的内心波涛汹涌,小翠自己已经结婚了,按理来说,她对王建军应该已经释然,但是小翠的内心,还是会在深夜时分,想起王建军对自己的好,现在听说王建军和燕子订婚了,自己的内心,就好像被一根尖刺,刺中了一样的痛。

但是小翠不能不顾及袁志刚的感受,心中的那点阴霾,和痛,必须隐藏起来,如果不隐藏起来的话,那么,心中的那份阴霾和痛,就会带给袁志刚,袁志刚也会感到痛和难过。

小翠想到这点,脸上笑的就像桃花一样的灿烂了,女人有的时候是很善变,但是小翠的内心是非常善良的,她宁可自己痛,也不愿意让袁志刚心里难受。

小翠洗了洗手,看着袁志刚,说:“志刚,咱们今天早点收工,去街上给王建军和燕子准备一份礼物,总不能空着手参加别人的订婚宴。”

袁志刚看见小翠笑得像桃花一样灿烂,心里也非常的开心,他心中在想,小翠终于忘记王建军了,以后小翠的内心只有自己,从此以后,他们两个可以舒心的过小日子,再也不会有第三个人在他们两个相爱的人中激起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