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掉地上看不见才没选择放在桌子上而是她枕头下。谁想到这个笨蛋睡觉居然好几天不整理枕头倒头就睡。导致我们好几天才和好。
我很宠着她,因为她特别可爱。我很喜欢她。喜欢她给我讲她的趣事,喜欢她经过一个长假说想我。喜欢她给我分享吃的。喜欢和她一起从吃饭的地方走回我们晚上睡觉的地方。喜欢和她一起去各种地方。喜欢听她叽叽喳喳。即使我不喜欢不适应她的那些朋友,但是为了她高兴,我也会努力装作开心。可是那个小心眼的女生,她走啦。我没有勇气再去找她,和好。和好她也有别人,我不能接受不是最重要的友情,我喜欢同等位置。所以别人叫我恋爱脑,害。
人生这么长,和喜欢的人走一程已经是荣幸。我常常觉得庆幸,我的人生,一点也不平凡,我很喜欢这样的日子,也喜欢随心写作,不讲技巧,因为都是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