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远说要帮未婚妻开菜地,没过几天就将屋子后面那两块地收拾出来了。
程家的自留地是村子里面最大的,虽然程家以前只有一个老太爷,但是这位老太爷德高望重,儿子是烈士,两个孙子也是出息人,他家后院的两块地就全归老爷子种了,村人也没什么意见。
想当年老爷子在世时,人人见到都要叫一声程爷,公社里有个红白喜事都会请老爷子去吃个饭,写个匾什么的。
据说几十年前村子里遭难,是老爷子拿出了家族里的财产,才让大家躲过了一劫。
地开好了,猪场里的活儿暂时也忙完了,程思远带着怀玉进城准备结婚用的东西。
进城要去镇上坐汽车,不算太远,两个小时左右的车程。
今天不赶集,没有拖拉机可以坐,上镇得步行。
洪灾之后天气越来越冷了,虽然还没有下雪,但是早上起来那些田里水坑都结了薄薄的冰,呼出的热气也是白的。
怀玉穿了一件新做的军绿色棉袄青色棉裤,脚上是大棉鞋。
棉衣是上次程小芬给的棉花和布,找村里手巧的媳妇帮忙做的,裤子和棉鞋是程思远前不久给她买回来的。
男人也不知道上哪儿弄的成品,怀玉跟温英一人一身,都挺合适。
早早吃完饭,程思远背了一个军绿色的大包,披着他的军大衣,带着怀玉出门了。
今天两人进城买东西,不少人都知道,出院门的时候刚好碰上对面院的周大娘。
周大娘还打趣程思远,这第二次结婚了,要更隆重一点,给怀玉买点好玩意,给大家长长眼。
程思远不是一个话多的人,只是笑。
周大娘又靠近了两人说:“你们知道不,隔壁的婚期也定在冬月初六,跟你俩一天呢。唉哟,也不知道那俩人咋想的,故意打擂台还是咋的?感觉莫名其妙。”
苟合被人发现才找的媒人,这种婚宴想想都觉得膈应。
温桃红跟谭海云的婚宴也定在下个月初六?
这事怀玉还真不知道。
那两人也太不懂事了,怎么能跟人家撞日子,到时让吃席的村人跟亲戚到底上哪儿呢?
正想着,隔壁院的院门也开了。
手上拎着黑色皮包,一身桃红色大棉衣的温桃红出来了,她身后跟着的是穿灰色羊绒大衣的谭海云。
看这两人的样子,也是要进城啊,因为今天不赶集。
这到底是有意而为之还是凑巧?
怀玉都要服了这对狗男女。
四目相对,怀玉跟程思远倒没什么,温桃红跟谭海云多少有些尴尬。
不是他俩要打什么擂台,是真的急着结婚。
两人的婚事被人传成那样,脸都没了,还打什么擂台。
不过既然碰上了,心里偷摸着都是要比一比的。
特别是温桃红,她坚信自己明年会迎来命运的转折,即便现在受人唾弃跟嘲笑,内心也是高傲的。
所以看见隔壁两人,一个穿着村里媳妇做的普通棉衣,一个穿着也不知道多少年的旧军大衣,内心还小小鄙视了一下。
跟他俩比起来,她跟谭海云穿得就上档次多了。
她的棉衣是城里商场买的布找镇上裁缝做的,谭海云的大衣更是只有首城那些地方才买到。
就单单在穿着上,他俩就比不过。
想到这里,温桃红仰起笑脸对怀玉说:“大丫儿,你们也进城买东西么?一起走吧。”
怀玉:“不了,我不想一路被人议论。”
说完,怀玉拉了一下男人,两人先走了。
温桃红胸口一热,差点儿气出一口老血。
等那俩人走远了,她跺了跺脚说:“神气什么,一个我不要的男人,弄得还好像捡了宝一样。”
四个人,一前一后。
原本还只是隔着一小段路,不过到后面,渐渐地距离越拉越远了。
那两个懒货实在是走得太慢了。
来到镇上,时间还早。
程思远找了个有玻璃窗户的位置带着怀玉坐下,不多会,陆陆续续也来人了。
有进城公干的,跟他们一样买东西的,或是半路下车走亲戚的,什么都有。
车子本来就小,加上有人带背篓拎鸡拎鸭什么的,不一会就坐满了。
等温桃红跟谭海云来到,也就剩下一个烂了窗户的地方可坐了。
这个天气冷啊,特别是那风从窗户那边灌进来,脸都能给你冻僵。
就这么吹了两个小时的冷风,温桃红心里那些傲气全成冰块了。
她出门为了漂亮本来就穿得不多,这下冻得直打哆嗦。
谭海云坐在窗口里面,不过也好不到那里去,他大衣之下只有一件衬衫,加上人懒身体不够健壮,这下也是冻得牙齿打颤。
所以一路上谭海云都狠狠地瞪着温桃红,嫌她事多,嫌她走得慢,弄得两人没有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