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下单了几样兵器,这把长枪是买的最早的,其它的都是长剑,都在客厅里挂着呢,听说挂宝剑可以辟邪。”
萧恒见许昆又重获新枪,也很高兴:
“哲宇,你这真是给咱们提升了巨大的战力知道吗?阿昆的枪法能当千军万马!”
“别急别急,萧哥,这还没完呢,兵器有了,不还得有盔甲么?”
汪哲宇跑去了另一个房间里,许昆问萧恒:
“他不会真的有盔甲吧?那东西穿的动么?”
萧恒也有点不确定,毕竟这位大商贩手里到底有多少宝贝,谁也不知道。没多会,就听到汪哲宇在客厅里喊着他俩出去。等萧恒和许昆走进客厅,就看到汪哲宇手里拎着几套迷彩服在那站着。
“进口狩猎迷彩服,打猎钻林子必备,防抓防刮,一般的小刀都剌不开缝,这就是最完美的盔甲,哈哈!”
萧恒上去摸了摸那衣服的材质,确实质地非常的厚实,不像普通的纤维制品,于是夸赞道:
“这触感有点像挡箭布的感觉了,可以可以,关键时候可以保命,你是真的宝贝多。”
许昆最耿直,也不说话,拿了桌上的水果刀就往那衣服上划,结果戳也戳了、割也割了,还真没把那衣服的面料给弄破,于是他也举起大拇指,说了句:
“牛!”
汪哲宇指着地上说:
“还有这几双鞋,你们试试尺码,这些鞋也是打猎徙步时候适合穿的,鞋底很厚,鞋面的材料也很刚,特别是鞋面里头还内嵌了一块硬度很高的钢板,必要时给人一脚可以要他半条命,只不过穿起来会有点重,应该穿一穿就习惯了。”
许昆立马上手找了一又适合自己的尺码穿上了,他在屋子里走了一圈,突然一脚尖踢在墙根上,当时就兴奋地喊:
“卧槽,真的可以,除了鞋带不怎么好绑,这鞋绝对的神器。”
萧恒和汪哲宇看着他器笑不得。
于是三人各自挑选合适尺码,更换了全身的行头。萧恒和许昆则直接把先前满是污渍和血迹的外衣和裤子给扔进了垃圾箱,汪哲宇看了看两人说:
“咱们现在这身行头,有那么点雇佣兵的意思了吧?”
许昆逮着机会挖苦道:
“就你那小身板,还说是雇佣兵,说是农民工都不晓得让不让你上工地干活!”
汪哲宇当场就不乐意了:
“诶诶诶!你这人是忘恩负义是吧,拿老子东西还敢嘲讽老子,你脱下来别穿了!”
许昆占了便宜,脚底抹油直接就去了厕所,根本不理会汪哲宇在外头骂骂咧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