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特别重视。朝贡使臣一入明境,其衣食住行几乎全由朝廷包管。
礼部会差官员先前往大同,会同镇巡等官,将使臣逐一译审,分豁使臣若干,随来男妇若干,赴京若干,存留若干。
也就是说,来朝贡的人,并不是都能入京的。
最近的一次朝纲,应当是在弘治三年,定下“鞑靼许一千一百名入关,四百名入朝;瓦剌许四百名入关,一百五十名入朝”,这样准许入京的人数合为五百五十人。
这五百五十个以内的使臣和随行人员还都要统计造册。一方面是保证其饮食起居,一方面是作为赏赐的依据;对所进和带进的物品要区分等第、造册盖印、发给勘合,这也是为了按物给赏。
结果入京到了会同馆核对时,瓦剌方少了人数,还少了物品。
礼部每关每道必会查验,不会出差池,那么照这情形看来,只能是瓦剌方自己出了问题——监守自盗。
瓦剌人却认为是鞑靼使臣趁他们不备,杀人越货。
两方有好斗者,私下大打出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