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时候不早了。”
宁晓岚站起来,双手举杯,对李无疆说:“您舟车劳顿一路,也累了。咱喝了杯中酒,您早点休息。”
莫红提附和:“是啊,妈。客房和洗澡水,我都给您准备好了。今晚,您可不能走。”
盛情难却,那就留下吧。
莫红提不但给李无疆准备好了客房,也给李千帆等人,都准备好了房间。
零点。
泡了个热水澡,换上一身纯棉白色睡袍的李无疆,敲响了某间客房的门。
听到淡淡的“进来”声后,她才小心翼翼的样子,开门走了进去。
杨逍知道她会来,特意坐在沙发上,看着一本医书的等她。
“太后,我给您洗脚吧。”
李无疆在杨逍面前,那就是个永远,都直不起腰来的小媳妇。
说的过分一点,杨逍一声怒叱,能把李无疆直接吓尿。
“嗯。”
杨逍不置可否的样子,淡淡嗯了声。
李无疆端来水,直接跪地,温柔仔细的帮她洗脚。
杨逍眼睛盯着书,问:“感觉怎么样?”
李无疆想了想,才说:“在楼下时,她跑过来喊我妈的那一刻,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孩子。甚至,那一刻我都有了强大的错觉。苏子域,就该是您的长孙媳妇。”
“唉。”
杨逍叹了口气,放下书:“那,杜君临怎么办?”
李无疆没说话。
杨逍慢慢皱起了眉头:“你想暗中,找机会做掉她?”
“君临的性子,太偏执了。”
李无疆缓缓的说:“绝对是那种,不达目的就不死不休的。尽管我也觉得,君临也有绝对的资格,做您的长孙媳妇。我本人,也算是很欣赏她。尤其早在21年前,大长老亲自给她和千帆做主。不过。”
李无疆话锋一转。
语气冷漠:“早在七年前,她差点把千帆变成太监的那一刀。就让我就对她,心生杀意。”
在杨逍面前,李无疆没有任何的秘密可隐瞒。
“我早就看出来了。”
杨逍点头:“要不然,早在我们几个传授给她功夫,四年前该你传授她,你却找理由拒绝后。我就看出你是怕传授她功夫,会产生感情。到时候你想杀她时,下不去狠心。”
“嗯,太后明鉴。”
李无疆点头:“骁哥儿(李骁)是您的独子。您为了他,可以杀尽天下所有对他不利的人。千帆,则是我李无疆的独子。”
“唉,也不怪你对君临有杀心。”
杨逍叹了口气,说:“前些天时沈家找到了骁哥儿。说苏子域一旦成为千帆的妻子,必死无疑。”
低头给她擦脚的李无疆,猛地抬头。
森冷邪戾的杀气,立即在屋子里鼓荡了起来。
“这件事,我们做长辈的先不要插手。”
杨逍穿上白色布鞋,起身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夜景:“我相信千帆,肯定能处理好的。如果他连个妞儿都摆不平,那他也没脸对人说,他是李南方的孙子,李骁的儿子。”
她说的这番话,很有道理。
李无疆走到她身边,陪她欣赏着窗外的夜景。
夜色,越来越深。
凌晨一点。
子域时装的员工宿舍内,正在香睡的沈韵,忽然睁开了眼睛。
她随即翻身跪坐而起,看向了拉着窗帘的窗户。
眼眸在黑夜中,闪现着意外喜悦的光芒。
如果有人在场,肯定会很惊讶,以为她是在梦游。
当然不是!
十多秒中后,窗户咔的一声轻响,被慢慢的推开。
冷月照耀下的窗帘,波浪般的起伏了下,房间内就多了个娇小的黑影。
黑影站在窗前,等目光适应了屋子里的光线后,才缓步走到了床前。
坐在床沿上后,黑影才赞叹的说道:“我不得不佩服,你这狗鼻子是灵敏。”
“雅晴阿姨,您说话可真难听。”
沈韵膝行到她身边,抱住她的胳膊:“嗅觉灵敏的动物,除了狗狗之外,还有很多啊。比方鲨鱼,还有我和您说过多次的王蝶。”
鲨鱼能在海水中,嗅到几公里之外的血腥气息,远超过狗狗。
但人类已知的动物界中,嗅觉最为灵敏的生物,可能就是一种叫做王蝶的蝴蝶。
科学家已经通过大量的实验证明,王蝶可以用嗅觉,嗅到11公里之外的既定气息!
可以说,王蝶就是当之无愧的嗅觉之王,堪称是生物雷达。
山间雅晴问:“你和王蝶比起来,谁更厉害?”
沈韵认真的想了想,说:“我肯定不如王蝶。但只要我集中精力,也能嗅到五公里以内的,我想嗅到的气息。”
山间雅晴忽然又问:“这儿距离维多利亚的直线距离,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