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他爹程兆根(1 / 2)

长江鱼,天下鲜。

这话在元安县最适用不过。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长江的元安县,最是喜欢吃长江里头的鱼。

开了春,鱼儿正肥。

一斤半到两斤重的鳜鱼做臭鳜鱼最好不过。

菜被端上来的时候,咕嘟嘟的冒着热气儿,连带着整个小饭馆里头都是臭鳜鱼的味道。

鳜鱼肥美,在元安县最受追崇,因此价格也不低。

这年头,家家户户都勉强填饱肚子,极个别的吃得起臭鳜鱼的,一碗红烧肉才五元钱,可一条臭鳜鱼,可足足要八元哩!

普通人哪儿舍得吃?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程易后来一路北上到了京都,甚至国外也都逛了一圈,可到了最后,最惦记的一口还是家乡臭鳜鱼的味道。

“来,您的菜上齐了,慢慢吃。”

老板娘巧红笑着道。

程易闻着这味儿,顿时眼睛一亮,忙碌了一上午饥肠辘辘,胃口瞬间被吊了起来。

然而,他还没动筷子呢,就见面前的两只小家伙皱起了眉头。

“爸爸,好臭,好臭~”

晴晴捂住鼻子,小脸蛋嫌弃的皱成了一团。

朗朗板着小脸蛋,盯着程易,忽然一脸沉重的看着他,“爸爸,这条鱼为什么要放臭臭?你喜欢吃吗?”

程易:“……?”

林清然:“噗嗤。”

到底是没忍住笑出了声。

林清然抿了抿唇,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蒜瓣肉,朝着朗朗面前递了递。

“这叫臭鳜鱼,咱们元安县很有名的一道菜。”

林清然笑着道:“朗朗尝尝?”

小家伙顿时如临大敌。

“朗朗不吃臭臭!不吃!”

晴晴也赶紧摇了摇小脑袋,捂住嘴,又拿着小手在鼻子面前可劲儿的删了删。

“不吃不吃,晴晴也不吃臭臭!”

好家伙。

程易无奈又好笑。

臭臭?

亏这两只小家伙想的出来!

他自顾自的夹起一大块蒜瓣肉放进嘴里,一股子熟悉的味道,伴随着浓烈的鲜香,在这一刹那汹涌进了程易的嘴里。

他发出一声极其喟叹的满足声。

“就是这个味儿呐!”

林清然瞧见,没忍住一笑。

她也夹起筷子尝了尝,味道鲜美,鱼肉肥美,真是一道好菜。

味道闻多了也就习惯了。

晴晴朗朗眨巴着眼,盯着那盘红烧肉,费劲儿的夹起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程易看了一眼就知道,这虽然是沪市红烧肉的做法,但是显然也融入了元安县的特色。

下面放上一把干竹笋,咕嘟嘟的蜡烛在锅底下烧着,竹笋的鲜味和红烧肉的肥美完美融合在一起,自有一番味道。

晴晴夹了一块放进嘴里,一口下去,那黑溜溜的大眼睛,顿时冒出了光!

“好次!好好次!”

她塞了一嘴的肉,说话都含糊不清。

好不容易咽下去,又赶紧伸出小胳膊拽着朗朗去夹肉。

“弟弟,你吃,你也吃~”

朗朗一本正经:“我不是弟弟,晴晴你只比我大了三分钟,不可以喊我弟弟。”

晴晴撅起小嘴。

“晴晴就是姐姐!”

朗朗:“……”

哼。

男子汉不和女孩子计较!

朗朗也吃了一口肉,到底是小孩子,喜形于色。

一口吃下去,心满意足,又费劲儿笨拙的踮起脚,夹了一筷子的肉,别别扭扭的放进了程易的碗里。

“呐。”

他小声道,别开头朝这一边看去,小脸蛋有些红,“你也吃,你要付钱的。”

程易被逗得一乐。

也不知道朗朗这孩子性子像谁。

这两天,虽然两人关系已经不像是之前那样紧张,但是,这小家伙还是拘着。

倒不是厌恶自己。

而是天性使然,就是个不喜欢表达的性子。

不过程易倒是不在意。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如此,即便喜欢爱着对方,也都羞于启齿,甚至喜欢用一些极端的方式表达。

喜欢你,不明说,扭扭捏捏的送东西说点儿调侃的话都算是好的。

要是遇着一些极端大男子主义的,他们的喜欢更要命。

早些年,程家村就发生过因为自家婆娘多看了一眼别的男人,结果被自家丈夫用锄头给敲死的事儿。

后来男人吃了枪子儿,留下一个儿子,如今被爷爷奶奶拉扯着长大,估摸着也得有十七八岁了。

程易吃着红烧肉,味道对他来说算不上顶尖。

但是因为是自己儿子递给自己的,却仍旧叫他笑得眯起了眼。

“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