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易切好肉片,下锅熬油,刺啦一声炸开的时候,他没由来自言自语了一句话。
林清然一愣,没听清,秋水般的眸子看他。
“什么?”
“我说,我更喜欢春季。”
程易笑着道,又扭头看了一眼院墙外。
草长莺飞二月天,一片春光明媚。
“就是现在。”
他喉结滚动了一下,笑着道。
………………
程易这一顿是打算给孩子们做一顿好的。
排骨单独割下来,剁段,做糖醋排骨。
辣椒壳用水泡开,炒猪肉,最是香辣好吃。
至于猪肝,程易则是切片,用料酒生姜抓拌了一下,热水下锅,用红薯粉勾芡,出锅后撒上一把葱花,又香又好吃。
最后为了荤素搭配,程易又将今天早上摘回来的笋剥了一颗,用肥瘦相间的肉爆炒,清香扑鼻。
三菜一汤,满满当当被放在了桌子上。
林清然有些心疼。
这么多肉,就算是过年都没吃过,要是拿回来,用盐腌起来,再晒一晒,能吃很久了。
“咸肉对身体不好。”
程易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笑着给她装了一碗白米饭,递了过去。
“你放心,以后咱们天天都有肉吃,我不会亏了你和孩子的。”
她眼眶一热,没由来的心里发酸。
将米饭接过来,瞧着三菜一汤,她第一反应怕自己在梦里。
而此刻。
隔壁院子里。
程淑梅正在剁猪草,这些猪草还是她一大早去河边讨回来的。
用扁担装着,讨一上午才将将塞满。
回来之后,家里男人去了村委会干活,而她打开铁锅,冷锅冷灶里头只有几个红薯。
勉强就着井水吃下去,又要剁猪草喂猪。
程淑梅是程易最小的姑姑。
程易他爹,程兆根家里头一共三兄妹,最小的是个姑姑。
不得不说两兄弟都有出息,老大程前来自个儿在县城里找了份活计,后来经济开放,他在学校旁边开了个小餐馆,生意红红火火,累是累了点,可一年下来能挣不少钱。
老二程兆根自己没什么出息,可是大儿子,也就是程易他哥程明生,虽然一条腿小时候高烧落了个病根走路有点瘸,但是念书聪明,成绩好,一路上了中专。
毕业后就分配进了县城初中教书,教书两年后,又被调去高中,可谓风光无限。
至于老三程淑梅,就比较可怜了。
老爷子程宝旺重男轻女,程淑梅小时候才上了一年级,就被拉回来做农活了。
从小下田扛稻,割草喂猪,家里头不管男人的活还是女人的活她都干了。
后来程宝旺也有些愧疚,托人说了一门好亲事。
男人叫做叶友龙,是村子里的队长,早些年分田到户,他出了不少力气。
只可惜,家里穷,不过模样长得帅气高大。
程淑梅半推半就也答应了。
结婚之后,程淑梅跟着叶友龙在大河口那边住过一段时候,后来日子实在是太苦了,她又带着叶友龙回来了。
恰巧程宝旺两个儿子都去了县城里,没人愿意带着他,家里头空了下来,程淑梅夫妻俩住进来,顺理成章的就带着程宝旺过日子了。
她也不是白带的,问自家两个哥哥,每个人要十五元的赡养费,否则的话,按照农村里的老规矩,这老爹就该他们带着一起去县城才是。
程前来和程兆根没法子,只能应了下来。
每人每月拿出十五元钱,加在一起就是三十块。
乖乖。
这农村里,十块钱都能吃上一俩月!
程淑梅倒是半点不心虚,她甚至对程宝旺,以至于自个儿的两个哥哥都恨极了。
要不是当年自个儿没念着书,她用得着天天在这里剁猪草?
他们可都享福去了!
留自个儿在这里受苦!
她越想越生气,手下用了力气,嘴里头嘀咕着,满脑子都是自己命苦。
“爸爸!肉肉好好吃!晴晴喜欢吃排骨!”
孩子脆生生的声音冷不丁的隔着一堵围墙传来,叫程淑梅一愣。
啥?
排骨?
谁吃排骨?
怪不得她总是嗅到香味儿往鼻子里钻!
程淑梅狐疑的停了下来,又仔仔细细的听了听,才发现这声音是隔壁程易家院子里穿出来的。
程淑梅惊得眼睛瞪得溜儿圆。
啥?
她这侄子家,在吃排骨?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程易按理来说是程淑梅的侄子。
但是俩家关系并不好,可以说是差到极点。
程兆根和叶友龙当初因为分田到户的事情闹过矛盾,还挺大,